公積金裡的錢,要不要取出來用?
有網友問:公積金賬戶裡有8萬多,想取出來用,行不行?
其實,行與不行,主要跟你後續是否有買房計劃相關的。
下面結合我自己的經歷,來聊聊幾種情況。
一、有買房計劃的,不取
如果你未來有買房的計劃,那麼公積金裡的錢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取。
什麼是萬不得已呢?就是吃不起飯了,就只有公積金裡的錢可以用了。
其他情況,最好不要動公積金裡的錢。
甚至要離開這個城市,到別的地方去,如果不確定要在哪裡買房,也不要取。
我之前離開深圳,想回老家發展,就把公積金裡的錢都取出來了,直接銷號了。沒想到後面又回到深圳,想買房時,裡面只有幾千塊錢,根本用不了公積金貸款。
而且相信慢慢地異地公積金買房會越來越便利,只要你沒有下定決心堅決不買房,那麼公積金裡的錢最好就別動。
二、想要更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不取
如果你想買房時,儘可能多用公積金貸款,頂格貸,那麼就不要輕易取裡面的錢。
下面是深圳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和公積金餘額要求。
框內的是個人的,右邊兩欄是家庭的。
如果你想要最高的貸款額度,那麼必須滿足相應的公積金最低餘額。
個人的最低餘額要5.25萬-7.88萬,家庭的最低餘額要9.63萬-14.44萬。
三、沒有其他投資渠道,且想要強制儲蓄的,不取
公積金裡的錢是有利息的,是按照一年定期存款的利率算利息的。
因此,如果你沒有別的更高收益的投資渠道,那麼不妨就還把錢放在公積金賬戶,一來有利息可以拿,二來萬一哪天你想買房了,裡面的錢立刻就能用來付首付和貸款,一舉兩得。
四、確定不買房了,可以取
如果你確定不會再買房了,不會用到公積金貸款了,那麼就可以取出來用。
五、餘額足夠多,留足貸款額度後,可以取
有的人公積金交的多,有十幾二十萬在賬戶裡,那麼就可以在留足貸款額度後,取出一部分,用來付房租、裝修、或其他生活用途。
六、生活特別困難時,可以取
如果生活突然遇到了重大的變故,已經生活困難,而且沒有其他收入或者收入極少,不能承擔日常的開銷,這時候可以取部分公積金來應急。
這裡建議最好只取自己交的部分,公司交的不要取。
當然,具體也要看實際情況來定。
七、其他情況
比如,退休了,可以把連公司交的部分都取出來;還有如果要出國定居了,或者戶口遷出本市以及非本市戶籍要轉去其他城市,都可以申請取出。
總之,公積金對個人最大的好處就是買房時,可以獲得比商業貸款更低的利率,以及可以用來付首付。
所以,要不要取公積金出來用,關鍵還是看你要不要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