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提告!出賽費、肖像權成導火線 籃協親上火線兩點聲明釋疑

▲瓊斯杯出賽費、球員肖像權又起爭議,中華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親上火線說明。(圖/記者杜奕君攝)

記者杜奕君/臺北報導

臺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以下簡稱職籃工會)稍早發出聲明,表達已經正式於9月8日協助選手,向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提出民事求償,其中兩大症結點,包括針對2018、2019、2023年球員瓊斯杯「出賽費」,以及2024年販售球員海報侵犯肖像權,成爲兩大導火線。對此,中華籃協也由副秘書長兼發言人張承中,發表兩點聲明釋疑。

稍早職籃工會發出正式聲明,強調針對出賽費、肖像權兩起事件,代替選手正式向籃協提出民事求償。

至於籃協方面,副秘書長兼發言人張承中親上火線迴應表示,「2024年瓊斯杯球員出賽費已經支付,2025年的出賽費請款也在路上,至於包括2018年、2019年、2023年等3年,出賽費該如何計算,過去協會發放的「獎金」是否納入計算,這些都還需要討論。

另外,2024年瓊斯杯期間,承辦賽事單位在未得到籃協同意下,販售球員海報,盈餘僅新臺幣4000元左右,當時承辦單位也表達願意將所得全數捐出作公益,並向球員致歉,但並未獲得工會同意。

對於職籃工會提出民事求償,具有律師身分的張承中則強調,「目前狀況不明朗,收到訴狀時再向大衆回報。」

籃協聲明如下:

一、針對2018、2019、2023年球員瓊斯杯出賽費,協會與工會歷經數次協商,雙方皆瞭解過去之出賽費甚難計算,牽涉出賽費如何計算,過去協會循往例發獎金是否納入計算,法規規定有盈餘時發放,那麼虧損年度是否不發放等等問題。協會曾邀請工會代表參加114年6月29日協會理事會,與理監事討論本案,但工會代表因故未出席。

二、針對2024年瓊斯杯球員海報侵犯球員肖像權,販售海報非協會授意、主導,承辦賽事單位未得協會同意販售海報,協會知悉後,立即要求承辦單位下架海報,協會雖事前不知情,但作爲瓊斯杯主辦單位,責無旁貸。與工會討論的過程中,承辦單位坦承未得協會同意販售海報,總營收爲新臺幣四千餘元,承辦單位願全數捐出、致歉,未得工會同意。三方當時未協調出解決方案。

以上處理過程中,不論出賽費或肖像權侵權事宜,無球員直接或間接出面,協會無從得知球員真意。

▲瓊斯杯球員出賽費、肖像權成爲此次籃協遭民事求償兩大導火線。(圖/記者林敬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