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巡護50天返國 巡護九號圓滿完成首航任務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直屬船隊巡護九號船,執行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登檢慰勉我國遠洋作業漁船。(海巡署提供)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直屬船隊巡護九號船,執行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登檢慰勉我國遠洋作業漁船。(海巡署提供)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巡護九號」船,執行114年度首航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歷經50天、航程近1萬8000公里,11日上午自高雄港順利返抵國門。海巡署署長張忠龍、艦隊分署長黃宣凱等人親赴碼頭迎接,並登船頒發加菜金慰勉,對全體人員任務期間的表現給予高度肯定。
海巡署指出,臺灣爲全球重要的遠洋漁業國,長期依賴公海漁業資源維繫漁業經濟。爲善盡「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會員國的國際責任,「巡護九號」於5月23日自高雄港啓航,展開爲期50日、跨距超過9700浬的公海巡護任務。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直屬船隊巡護九號船,執行中西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登檢慰勉我國遠洋作業漁船。(海巡署提供)
本次任務中,「巡護九號」偕同漁業署派員執行登臨檢查,登檢並慰問16艘我國籍遠洋漁船,過程中透過區域性公海執法合作機制,檢視船隻是否涉有「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漁業行爲(IUU Fishing),除強化漁政執法能量,也提供必要協助,保障漁民作業安全。
海巡署表示,派遣直屬船隊船舶執行公海漁業巡護,展現臺灣對國際海洋治理的積極作爲,並可藉此機會向遠洋漁民傳遞關懷,強化政府對第一線作業人員的後勤支持與安全保障。
張忠龍署長強調,巡護任務並非單純查緝,更肩負穩定遠洋產業與國際形象的重任,將持續與漁業署協力落實巡護與監控機制,維護我國在國際漁業管理體系中的正面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