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學者:行政院長非橡皮圖章 有權「不副署」阻止骯髒法律生效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總統令稿上加註意見,「不予副署」財劃法修正案。(圖/翻攝自Facebook/卓榮泰)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後,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15日)正式以「不副署」的方式因應。對此,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專精於憲法及公法的陳英鈐發文表示,行政院長並非橡皮圖章,對於違憲或破壞權力分立的法案,應有權拒絕副署,以「阻止骯髒的法律生效」。

陳英鈐表示,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公佈法律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這項設計在憲法學理上並非僅是形式上的程序,而是具有實質意義的權力制衡機制。他認爲,行政院長作爲最高行政首長,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若認爲窒礙難行或有違憲之虞,除了提請總統核可提出覆議外,在覆議失敗後,是否必須照單全收進行副署,是有憲法解釋空間的。

陳英鈐指出,行政院長若對明顯違反憲法原則的法案進行副署,等同於行政權向立法權的濫用低頭。他特別引用《憲法》第70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爲增加支出之提議」,指出若立法機關透過修法強行變更預算結構,實質上已侵犯了行政權的預算編列權,這便是可能傷害國家和國民的「骯髒的法律」。

關於「副署權」的爭議,陳英鈐指出,行政院長若簽署這類違憲法案,無異於讓「骯髒的法律」正式生效。他分析,憲法設計副署制度,原始目的雖在於制衡總統權力,但在當前行政與立法權力嚴重失衡、甚至出現立法權擴權凌駕行政權的情況下,副署權應轉化爲捍衛憲政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

陳英鈐表示,若行政院長拒絕副署,該法案便無法由總統公佈生效,這將迫使憲政爭議浮上臺面,最終可能需由憲法法庭進行裁決。他不諱言,這是一種極端的憲政攻防手段,但在面對違反權力分立原則的立法時,行政院長有責任展現憲法高度,而非僅是被動的執行者。

對此,也有學者呼應指出,在德國威瑪共和時期的教訓中,若行政權無法有效抵禦立法權的暴衝,民主體制可能面臨崩潰。陳英鈐提出的「拒絕副署」論述,被視爲是在憲法法庭功能可能受限、國會多數強勢主導的現況下,行政權能夠採取的自力救濟手段之一;然而,也有部分聲音擔憂,若行政院長頻繁使用拒絕副署權,恐導致行政立法關係全面決裂,甚至引發更嚴重的憲政危機。對此,陳英鈐認爲,與其讓違憲的「惡法」持續破壞國家財政紀律與憲政架構,不如透過拒絕副署,釐清憲法機關之間的權力界線。

陳英鈐呼籲,憲政機關應迴歸理性,但若立法權執意跨越紅線,行政院長爲了國家長遠利益,必須勇敢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阻止不當法律侵害民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