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親親國中生女友! 他挨告喊冤有用

▲接吻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免費圖庫)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李姓男子因與未成年的國中生女友在交往期間擁吻,被控猥褻罪遭起訴。不過一、二審法官均判定此行爲屬兩情相悅,且李男無猥褻犯意,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但高院仍維持原判,認爲全案不足以構成犯罪。

判決書顯示,未成年女友于2022年與李男交往時,曾在學校附近的工地與李男擁吻。對此,未成年女友表示自己當時並未拒絕,李男也強調雙方是情侶,行爲完全出於合意,沒有違背未成年女友的意願。未成年女友母親得知後報警,檢方認爲李男涉猥褻未成年,提起公訴。

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指出,李男僅有擁抱、親吻的行爲,並未觸碰未成年女友隱私部位。加上未成年女友證稱兩人爲情侶,檢方亦無證據顯示李男有其他猥褻行爲,因此認定雙方互動屬合意,無法構成猥褻犯罪。一審判李男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爲,李男與未成年女友交往期間正值感情熱烈,兩人還更改社羣暱稱爲「老公」、「老婆」,並傳送愛心貼圖,顯示感情真摯。法官表示,社會對性尺度已趨開放,男女合意擁吻難以視爲猥褻行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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