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抽查吊索型橋樑維管情形 全國35座橋樑需儘速派修改善

▲工程會抽查吊索型橋樑維管情形,全國35座橋樑需儘速派修改善。(圖/工程會提供)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動針對全國約300座吊索型橋樑維護管理辦理抽查,截至113年底,尚有35座U4(數字越大越需立即改善)待修橋樑需改善,工程會已要求權責機關儘速妥處,以保障國人通行安全。

工程會於去(113)年2月研提「吊索型橋梁設計、施工及維護階段應注意事項」,並主動抽查全國約300座吊索型橋樑維護管理情形。尤其,考量強風對於吊索穩定影響甚巨,且各機關多采委託專業服務辦理橋樑檢測,工程會已提出制度面與執行面之精進建議。

工程會指出,盤點後尚餘35座U4待維修橋樑,包括中央部會管理3座、地方政府管理32座,工程會將持續追蹤權責機關儘速妥善處置。

工程會表示,橋樑爲直接影響民衆通行安全之公共設施,應由橋樑管理機關及其上級管理機關依權責辦理養護、督導及考覈等工作。而根據交通部運研所橋樑系統,橋樑檢測結果分爲「U1」到「U4」四個等級,其中民衆最擔憂的「U4」等級是指需要馬上派修,「U3」則代表一年內要派修。

除特殊性橋樑外,依工程會統計,截至113年底,全國99.14%的橋樑均已完成2年一次的定期檢測,餘0.86%的尚未完成檢測者,工程會已提醒權責機關儘速完成。

另外,針對施工中橋樑工程之安全性,爲避免施工中的落樑事故,工程會前已提出「防範施工中預力I型梁吊放後翻落風險之作業指引」,並納入工程施工查覈重點檢核事項。統計113年度工程施工查覈情形,全國在建橋樑工程198件,共計查覈82次,查覈比率約佔41%,工程會將持續定期辦理工程施工查覈,同步確保工程主辦機關落實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