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案近3年受理逾8千件 通訊騷擾居首
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近三年,警政署統計至上月受理跟騷案八四八八件,行爲態樣以「通訊騷擾」最多。法務部表示,跟騷案起訴率未明顯低於其他性犯罪,不過相關案件具不易證明主觀犯意等特性,持續提升辦案專業。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法務部次長黃世傑昨赴立法院,就跟騷法進行專題報告。據警政署資料,施行至上月受理八四八八件,共有二萬一六○八次跟騷行爲,以「通訊騷擾」佔百分之廿四點三最多,「盯梢尾隨」百分之廿一點六居次;行爲人以男性、被害人以女性爲多數,但同性之間及女對男案件佔比增加;雙方當事人關係以家庭成員最多、陌生人次之,陌生人、同事關係案件佔比增加。
報告指出,核發書面告誡五五五五件,有五五二件違反告誡,百分之五以下違反保護令,顯示多數跟騷案在警察受理介入後有效遏止。
黃世傑說,施行至今年三月偵結三六九二件,其中起訴八四八件,佔百分之廿二點九,觸犯跟騷行爲時常與其他罪名共犯,若加其他罪名偵結件數,起訴率百分之卅一點五,較其他相關性犯罪起訴率未顯著較低。
他說,跟騷等性別暴力犯罪案件,多具隱密性、不易證明主觀犯意特性,持續辦理教育訓練,提升檢察官辦案專業。
警政署蒐集修法建議,研議增訂持兇器跟騷罪嫌疑人如未被羈押或羈押期滿通知被害人之規定;研議增訂廣播、電視事業、宣傳品、出版品、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姓名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資訊,並訂定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