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進徐榛蔚 傅崐萁提告童子賢 開嗆「有事證就辭立委」
立委傅崐萁今天到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控和碩董事長童子賢的言論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被罷免人通過或否決。(羅亦晽攝)
立委傅崐萁今天到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控和碩董事長童子賢的言論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被罷免人通過或否決。(羅亦晽攝)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捐款7000萬被迫花蓮縣政府統一分配」說法引發熱議,縣長徐榛蔚今天下午代表縣府到花蓮地檢署,其丈夫、立委傅崐萁隨後也到前往按鈴申告,指控童的言論已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被罷免人通過或否決,強調童若在24小時內跟縣民道歉他就撤告,另外童若提出相關事證,他就請辭立委一職。
傅崐萁表示,在距離罷免投票最後2至3天,遺憾看到自稱花蓮子弟的童子賢污衊縣府、縣府同仁及縣長徐榛蔚,甚至指控他對於所謂善款必須要轉一手才能到所謂的使用者手上的言論,經徐昨天限期24小時請童提出事證,童卻不斷移轉焦點,甚至到現在完全沒有提出具體事證。
傅崐萁強調,花蓮政府對於善款的使用非常透明,捐款人都可查詢的到,不像「綠嘴」、「綠團」無的放矢,躲在言論自由保障後面胡講亂講,強調縣府對於救災一貫秉持「直接」協助災民,省去政府機關相關限制及冗長的行政流程。
他認爲,童子賢的不實指控既傷害所有戮力從公的縣府同仁也踐踏花蓮人、在災民身上撒鹽,甚至在罷免投票前2天散發不實內容,已嚴重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這是重罪」。
傅崐萁強調,他今天提告後若有人再引述、轉載童子賢不實指控的相關訊息,一樣是違反《選罷法》,他會一併提告,且法律追訴期有20年,他會追告一路告下去。
不過傅崐萁最後又說,雖然他今天提告,但還是再給童子賢24小時時間,若童跟縣民道歉他就撤告,或是提出徐榛蔚或傅崐萁下令的任何事證,他就請辭立委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