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圓生死之約 妻替亡夫器捐留愛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18日舉辦器官捐贈推廣活動,邀請捐贈者家屬陳玫如(前排右二)到場分享自己捐肝救丈夫,以及丈夫離世捐眼角膜併成爲大體老師的故事。(洪浩軒攝)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18日舉辦器官捐贈推廣活動,特別邀請捐贈者家屬陳玫如到場分享自己曾捐肝救丈夫,以及丈夫離世後再捐贈眼角膜併成爲大體老師的過程,她強調,讓最愛的人用另種方式留在世上幫助其他人,是她與丈夫生前最後的「生死之約」。

在華人社會中,多數家庭保有「大體完整」、「死要全屍」的傳統觀念。然而,陳玫如的丈夫在民國108年罹患猛爆性肝炎,經過家庭會議討論,她決定捐肝救夫,肝臟活體移植手術成功,讓另一半得以延續生命,在人世間多陪伴家人數年。

也因此次肝臟移植經驗,讓陳玫如與丈夫體認到器官捐贈的重大意義,只要生前一個善舉,就有機會延續其他人的生命,甚至造福受贈者整個家庭,因此,夫妻達成「生死之約」,只要他們離世,一定要將有用的器官捐出,讓愛遺留人間。陳玫如的丈夫在111年底因病再度入院,並於隔年離世。

「人的身體有使用權但非所有權!」陳玫如表示,丈夫離世前,再度向她表達器捐的高度意願,所以即便面對許多不友善的言語攻擊,她仍執意完成丈夫遺願,不僅捐出雙側眼角膜,也成爲大體老師,用另種形式留在世上幫助他人,而她也加入高醫器捐宣導志工行列,讓更多人瞭解器捐意義,並提升民衆捐贈意願。

高醫移植中心主任張文燦表示,看到陳玫如在丈夫離世後,獨自克服壓力及精神挫折,最終仍完成丈夫器捐遺願,實在令人感佩又感動。雖然全國健保卡器捐註記已達70萬人,但目前全臺仍有超過1萬1000人在等待器官移植,而每年大愛捐贈的人數僅不到300人,所以希望透過此次活動,讓更多人認識器官捐贈背後的醫療和生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