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應召行情曝光 小姐下海賣肉卻連一半皮肉錢都拿嘸
高雄市一家暱稱爲「聯盟大車隊」的應召站去年10月遭到喬裝爲男客人的員警埋伏查獲,當場查到馬伕及多名小姐正準備接客,檢警深入追查才發現,這家應召站的小姐每次都只能實拿1350元到1750元不等,但應召站對外攬客卻收費40分鐘5000元,且無論半套或全套都是一口價,最終高雄地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馬伕4個月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擔任計程車司機的林姓男子實際是從事「馬伕」一職,負責由應召站在網路上刊登賣淫廣告,再通知林男把小姐載到指定地點性交易,而被查獲當天,林男就載着至少3名小姐在高雄市區的摩鐵附近等客人,直到被應召站用Line通知有客人要全套服務。
不過應召站沒想到的是,上門消費的卻是警員喬裝,員警假裝向業者要5千元40分鐘的全套服務,還點名要2個小姐,等馬伕把小姐載到摩鐵前時,立刻被埋伏持搜索票的警方逮正着。
林男雖然不斷辯稱他只是計程車司機,不知道乘客是要做性交易,但林男Line中與應召站「聯盟大車隊」有許多不合理的對話,例如沒有具體時間、地點、對象,不像是派車平臺,而且林男載小姐短短距離就收費400元車資,也被檢方懷疑。
不過小姐們坦承,他們是以每次5000元接客「不論全套或半套都是這個價格」,跟客人收到5千元,自己抽1750元,其他都要交給應召站派來收錢的成員,另外還要付車資200到400元,因此實拿約1350元。
另一名小姐也向警方坦白,她半套或全套性交易都有做,每次約4000至5000元,到場後如果客人沒有打槍就先收4000或5000元,實拿1350或1750元,不過被員警查到的那天,自己還沒有開工,只是在車上等客人。
法官認爲,根據綜述證詞,林男與暱稱「聯盟大車隊」等應召站成員間有犯意聯絡和行爲分擔,媒介應召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從事性交易,明知政府極力掃蕩色情行業,卻仍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財物,敗壞社會善良風氣,因此依涉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林男4個月有期徒刑。
高雄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