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一般住宅未裝住警器 最高罰3萬
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目前5樓以下應設置住警器住宅場所約67.7萬戶,未設置約5.1萬戶,爲訪視未遇、疑似空屋或是拒絕接受補助戶。(洪靖宜攝)
住警器可於火災時即時示警,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目前全市5樓以下應設置住警器住宅場所約67.7萬戶,未設置約5.1萬戶,爲訪視未遇、疑似空屋或是拒絕接受補助戶。不過,過去僅針對出租套房強制規定裝設,今年8月15日《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案公佈,納入一般住宅,需依規定設置,對勸導不改善者祭出罰則,有半年緩衝宣導期。
火場濃煙往往是讓人喪命的主因,爲了獲取更多時間及早應變及逃生,住宅用警報器可說是不可或缺,而高雄市消防局苓雅分隊統計,轄區內今年發生13件炊事不慎火警案,有正確安裝住警器僅僅只有2戶。
消防局指出,高雄市目前5樓以下應設置住警器住宅場所約67.7萬戶,已自設及申請補助設置約62.6萬戶,剩餘未設置仍有約5.1萬戶,均爲訪視未遇、疑似空屋及拒絕接受補助戶。
以今年來說,住警器成功預警降低火災傷亡案件共有21件,但原先《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主要針對住宅場所管理權人如公寓、透天厝、平房的房東,也就是「出租」住宅場所規定得設置住警器,至今查有7件違規,複查時缺失均已改善完畢。
爲落實全面裝設,該條例修正案於今年8月15日公佈,其中第13條就針對「一般住宅」,未依住警器設置辦法於任一位置設置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可處管理權人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爲止。消防局說,將於公佈施行宣導半年後執行,罰錢非目的,主要還是希望民衆能申請補助安裝。
市議員許採蓁表示,過去高雄住警器發放率僅5成,透過調整發放方式後已達8成,但卻有47%民衆領取後未裝設,讓發放成效大大打折,她建議初期可先宣導,才能讓住警器安裝更落實,讓上千萬元預算花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