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前派出所長許諾小三會離婚 她苦守多年換來被告和賠錢

高雄某分局林姓前任派出所長,被妻子發現和楊姓理髮師交往長達6年,林男多次以出勤等理由和楊女出遊,林妻發現後,氣得對楊女提告求償5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爲楊女確實侵害林妻配偶權,判賠20萬元。可上訴。

林男曾在高雄市區某分局派出所任職,後來調至偏鄉分局,今年因派出所轄區勤務處理不當,被拔官處分。

判決指出,林男和從事理髮工作的妻子結婚多年,因與楊姓理髮師走得近引起妻子懷疑,林妻才發現林男多次以出勤等理由,與楊女出遊、外宿,兩人暗通款曲長達6年。

林妻事後氣炸,認爲楊女明知林男已婚仍介入她們婚姻,持手機翻拍資料、錄音等檔案提告,向楊女求償50萬元。

楊女挨告時承認與林男交往,是林男說他與妻子感情淡薄,遲早會離婚,她相信林男身爲派出所長,會信守承諾與妻離婚,纔會持續和他交往,她也多次要林男處理婚姻,並不是有意介入。

但橋頭地院旗山簡易庭審理認爲,依據林妻提供的資料,且楊女也承認和林男交往,楊女確實侵害林妻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狀況及學經歷,判楊女應賠償林妻20萬元較爲適當。可上訴。

高雄市警察局外觀。記者石秀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