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媒介幼齒賣淫遭逮 旗下2少女竟還幫他求情

橋頭地院判處黃男2年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1名黃姓男子爲賺錢當起皮條客,專營幼齒少女從事性交易,期間媒介2名未成年少女賣淫,因未成年少女價碼高,黃男每次性交易也都能從中抽取高於行情的4000元仲介費用,黃男遭警方逮捕送辦後,從事交易的2位少女居然還爲黃男求情,希望法官能輕判,橋頭地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4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男2021年至2022年間,透過網路聊天室「UT」媒介12歲以上、18歲以下少女賣淫,先替未成年少女小妍(化名)仲介,黃男再負責當馬伕,再從中每次抽4000元,至少替小妍介紹4單生意,後來又有另1名家境不好的少女小晴(化名)也找上黃男,希望黃男能幫她,依舊以每次4000元爲代價抽傭。

黃男至少爲小妍及小晴媒介8次性交易,共賺進3萬2千元佣金,但媒介少女賣淫行爲很快就曝光遭逮,由桃園市警局婦幼隊查獲後向高雄地檢署報告,再轉報橋頭地檢署偵辦,黃男開庭時坦承犯行,而2名失足少女還向法官遞陳述意見狀,表示已經與黃男和解、願意給黃男改過自新機會,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法官調查,2名少女都因經濟困難才找上黃男,希望黃男能夠替他們媒介賣淫,考量案發後2名少女也已迴歸社會,生活步上正軌,黃男犯後態度良好且沒有前科,因此法官依意圖營利而媒介使少年爲有對價性交行爲罪,判處他2個1年8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併科罰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