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獨攀南二段失聯 玉管處:擅改路線罰款且停權3年
高雄市男子申請獨攀南二段,途中卻擅改路線失聯,搜救隊上山搜尋。玉管處提醒,任意更改登山計劃違法,將罰款且停權3年。(花蓮縣消防局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高雄市51歲陳姓男子獨攀中央山脈南二段,擅自變更路線改走馬博橫斷,因逾期未歸且失聯,家屬7日焦急報警。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指出,5人搜救隊已上山搜救,園區也派員待命,盼有好消息,提醒山友任意變更行程將違反《國家公園法》,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停權3年。
玉管處指出,陳男象園區申請獨攀南二段,3月29日從臺東縣向陽入山,預計4月4日從南投縣東埔下山,途中陳男遇到同爲獨攀的吳姓山友,2人一起住拉庫音溪山屋、轆轆谷山屋、塔芬谷山屋、大水窟山屋,4月2日才分道揚鑣,陳男4月7日翹班,家屬才發現他登山失聯報案。
據瞭解,陳男曾告訴同行吳姓山友要變更登山計劃,將改走馬博橫斷,預計從花蓮縣玉里中平林道下山,已放置1輛腳踏車在林道9K處,將騎腳踏車到玉里火車站,搭火車到池上,再回向陽開車返家。警消7日晚間在中平林道9K處發現一輛腳踏車,確定陳男還在山區。
玉管處說,搜救隊透過手機最後訊號,鎖定陳男位處園區外的喀西帕南山至太平谷一帶,8日上午搜救隊搭乘空勤直升機入山搜救,園區也派員待命,盼儘快尋獲陳男。提醒山友,若要縱走南二段上馬博橫斷從中平林道下山的串接路線,都可事先申請,若任意變更路線已違反《國家公園法》,最高可處3000元罰鍰、停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