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教練遭議員踢爆性騷 告協會兩幹部誹謗反被打臉

高雄市民進黨議員鄭孟洳去年4月踢爆某單項運動教練涉嫌性騷,該教練不滿,認爲單項協會黃姓秘書長及尹姓委員未經查證,就在議員記者會上宣稱有10人被害,自訴提告誹謗,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兩人言論並非捏造,屬可受公評之事,判兩人無罪。

鄭孟洳去年與人本基金會、黃姓單項協會秘書長等人召開記者會,指該知名單項運動教練數年前多次藉教學名義,對女性球員有撫摸腰側、胸側,甚至揉捏胸部等肢體性騷擾行爲,並以「退隊」威脅該受害人不可以向家長告狀。

教練惡行被鄭孟洳踢爆後,隨即被停權,但鄭發現該名教練被停權後,仍借牌,違規介入世運選拔,且在大坪頂認養曲棍球場招生,今年再要求市府全面盤點認養情況,並查清有無教練違規借牌情事。

事後該名教練不滿,認爲去年5月黃姓秘書長與鄭孟洳召開記者會,未經查證就在議員記者會上宣稱「我們確實有掌握到10名被害人」等話。

尹姓委員甚至在臉書轉貼文章或分享報導標題爲「國家代表隊教練對女球員伸狼爪10年、摸腰、捏胸惡行曝光」的新聞內容,影響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到法院自訴對黃姓秘書長、尹姓委員提告誹謗。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姓秘書長稱他說的是事實,且經尹姓委員告知,他們確實有掌握10位指控教練性騷的被害人,;尹姓委員則說他轉發新聞,是因爲該教練行爲屬可受公評之事,且他確實有向被害人查證。

法官認爲,黃姓秘書長、尹姓委員基於親身經歷及手上現有查證資料,在記者會上所爲陳述,即便教練提出8份球員及家長聲明書,宣稱教練教學10年來未有性騷等行爲,但籤聲明書球員未必與疑似被害人重疊,不能據此反推黃、尹兩人未向「10人」求證。

法官認定,教練被球隊學生申訴在教學期間對其性騷擾,此問題事涉性別平等、教育平等等權益,與社會善良風俗有重要關聯,屬與公共利益有關且可受公評之事,兩人言論不具真實惡意,判決無罪。

議員鄭孟洳去年踢爆高雄某知名單項運動教練多年來借教學名義對女性球員有撫摸腰側、側胸,揉捏胸部等性騷行爲,並以「退隊」威脅對方不可告狀。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