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民宅瓦斯外泄釀火警 業者遭消防局首開這張罰單
瓦斯鋼瓶起火消防員到場撲滅。(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高雄市三民區天津街一戶民宅於今年4月9日發生瓦斯鋼瓶火警,所幸無人員傷亡,不過,該起事故初步研判是因瓦斯管線老化龜裂導致瓦斯外泄,消防局十全分隊也依照《消防法》針對該案對瓦斯行業者開出高雄市第一張「未依規定備置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用戶安全檢查表」的舉發單,將可依法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今年4月9日凌晨3點多,三民區天津街一戶民宅發生瓦斯鋼瓶瓦斯外泄,噴口起火,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接獲通報後,立即出動十全、中華、大昌等分隊到場搶救,所幸經消防員緊急出水撲滅火勢後,無人傷亡。
該起事故初步研判是因瓦斯管線老化龜裂導致瓦斯外泄,一遇火源即瞬間燃燒,消防局十全分隊也依照《消防法》第15-2條,零售業者應置安全技術人員,執行供氣檢查,並備置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定期向營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報,針對該案對瓦斯行業者開出高雄市第一張「未依規定備置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用戶安全檢查表」的舉發單,將依法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消防局指,瓦斯行應每2年主動提供用戶瓦斯設備安全檢測,並填寫用戶安全檢查表,如檢測時發現瓦斯管線或設備老化、損壞或龜裂等情況,應即時建議用戶更換,保障消費者居家安全。
消防局也說,桶裝瓦斯屬於租賃關係,建議能簽訂定型化契約有助保障消費者權益,且與瓦斯行業者簽約有多項好處,如發生糾紛時可據以主張權益、定期享有免費安全檢測、瓦斯容器有安全使用期限及保固,且無須額外負擔檢驗費用等。反之,未簽訂契約恐導致損失無法獲得補償,也無安全檢測保障,以下爲簽訂契約與否在權益保障上有顯著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