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流感疫苗少打半劑 診所遭裁處
高雄市某診所護理人員誤以爲公費流感疫苗3歲以下幼童需減半劑量,造成2歲及7個月幼兒初次接種僅注射半劑,事件曝光後,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已介入調查。(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名家長日前帶2歲及7個月幼兒到市區某診所接種公費流感疫苗,卻因護理人員誤以爲3歲以下幼童需減半劑量,造成孩子初次接種僅注射半劑,事件曝光後,高雄市衛生局立即介入調查,8日宣佈暫停該診所施打併收回所有流感公費疫苗,並追蹤幼兒補足劑量。
衛生局調查指出,該診所爲公費流感疫苗合約院所,院方人員雖已參加年度合約院所線上說明會,但實際施打的護理人員操作疏失,導致接種劑量異常,此次事件涉及該診所3名接種護理師中的1人,僅2名幼兒受影響。
衛生局進一步統計,自10月1日至4日,該診所共接種328人,其中6名爲3歲以下幼童,目前已聯繫追蹤,確認劑量不足者,將依規定補打,確保免疫效果完整。
針對診所疏失,衛生局表示,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醫療法》第57條及流感疫苗接種合約書規定進行裁處,同時提醒所有合約院所醫事人員,務必依照疫苗使用說明正確施打,違規者將依法嚴處。
衛生局說明,今年中央提供的公費流感疫苗劑量皆爲完整1劑0.5mL,不分年齡皆不需減半,臺灣東洋、賽諾菲、GSK適用6個月以上幼兒,國光、高端則適用3歲以上,施打時必須嚴格遵循規定。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指出,若劑量不足當天補打,即可完成完整接種;若隔天才補打,則須重新施打完整劑量,此外,她提醒6個月至未滿9歲幼兒首次接種需打2劑,中間間隔4周以上;9歲以上則只需1劑。
衛生局強調,此次目前僅單一個案受影響,其他接種者無異常,後續將持續追蹤幼兒補打情形,確保公費流感疫苗施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