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又推又拉抓錯人 分局長登門道歉

林姓女子到高雄文化中心還書散步,被鳳山警分局員警誤當成毒品通緝犯的同夥,遭帶進派出所限制行動一個多小時,警方確認抓錯人才放人,令林女氣結,批警方「亂抓人」,打算提告員警妨害自由。

高雄市警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三名員警搞出抓人烏龍後,警方昨天承認錯誤,分局長也登門向林女致歉。警方表示,將對三名員警處分至少二次申誡,並追究考監責任。

據瞭解,十七日晚間,林女從住處到高雄文化中心還書,想要散步,突然有三名男子圍住她,二人抓住她的手,聲稱是警察,問她剛剛「車上的是誰」?

她回答說,她沒搭車,是不是認錯人?林女說,警察當時很兇,要她不要再裝了,說車上的人是通緝犯,還越來越兇、愈問愈大聲。

林女當時很害怕,請旁人報警,不久,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林女的身分,無通緝資料,但鳳山警分局忠孝所三名員警仍「又推又拉」,把林女押上警車。

林女進忠孝派出所,員警質問她「車裡面是誰,妳爲什麼要包庇男朋友,他是毒品通緝犯」,其中一名警員還問她,「妳不說,今天就準備睡派出所」,聲稱要告林女妨害公務和傷害罪。

直到將近二小時後,警方調閱相關監錄系統,才知搞錯對象,讓林女離去,林女昨天將遭遇貼網,批評「警察亂抓人」。

鳳山警分局表示,員警接獲一名毒品通緝男子出現文化中心,趕到時對方開車衝撞停車場柵欄逃逸,因有人指林女從車上下車,才盤查林女帶返駐地查證,經查證該女子非相關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