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屍案缺「關鍵鐵證」難定罪? 20年前無屍命案這樣判
高雄發生恐怖連環分屍案,73歲張介宗涉嫌在3個月內殺害3名7旬婦人,檢警迄今仍未找到死者頭顱及作案兇器,案情陷入膠着。(圖/中時資料照)
高雄73歲翁張介宗涉嫌殺害75歲黃姓大嫂、74歲張姓婦人與71歲趙林婦人且分屍,檢警持續追查、打撈遺骸,但3人頭顱、內臟,以及作案兇器尚未被尋獲,難讓張嫌認罪,不過,20年前的一起「無屍命案」,雖然仍未尋獲受害者遺體與作案兇器,但檢警透過科學證據,讓兇嫌難逃刑責,遭判無期徒刑。
高雄分屍案,法醫高大成表示,過去曾有未尋獲頭顱、臟器,甚至屍體,兇手仍被依殺人罪定罪案例,目前當務之急是找到兇器,或許就在張嫌住家或在住家附近且還未丟棄,找到兇器就會有張嫌的指紋和受害者血跡。
回顧2001年6月14日北市發生的一起「無屍命案」,一名開班教授英文與鋼琴的張姓女老師突然失蹤,張女家屬遍尋不到後便報警,警方到張女住處查看,並於浴室牆壁、牆底、牆柱、門板、地板、洗臉檯、浴缸、馬桶、電風扇、排水孔等107處採集到血跡,以及有擦拭痕跡,經警方與家屬進行DNA比對後,確認就是張女的血跡,並鎖定涉有重嫌的臺商李正位。
檢警偵辦時,查出李嫌與胞妹案發後盜刷、盜領張女的信用卡及存款,另外,李嫌還曾向胞妹借車,檢警便於駕駛座、後座、後車廂也採集到張女血跡,且發現張女的血是一滴一滴慢慢流下來,先浸染物體表面,滲透之後,再往下滴流,至少要幾10毫升纔會穿透。
李嫌被警方通知到案說明時,卻出境到大陸,直到李嫌回臺後還辯稱是張女主動借出的提款卡,似乎已準備好一套說詞,當時警方研判李嫌是覬覦張女錢財行兇,但李嫌依舊否認到底。
一審法官認定李嫌爲謀財以不明方式殺害張女,並棄屍於未知地點,判李嫌無期徒刑,二審時李嫌反咬車內血跡是警方栽贓,法官見李嫌無意悔改,加重刑度改判死刑,最後更審法院考量李嫌願意回臺偵訊,仍「有良知」,全案改判無期徒刑確定,然而,李嫌始終不肯供出行兇過程,張女的屍體至今也尚未尋獲,對死者家屬而言是難以承受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