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9歲男駕車自撞燈杆 警眼尖搜出「喪屍煙彈」
▲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自撞電杆,警方到場處理,在車內副駕駛座上發現依託咪酯煙彈。(圖/記者吳世龍翻攝,下同)
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南路今(15)日凌晨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自撞燈杆事故。警方到場處理時,於車內起獲一顆經初篩呈依託咪酯陽性反應的毒煙彈。儘管29歲的李姓駕駛酒測值爲零,仍被警方依持有毒品罪及公共危險罪,將李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今日凌晨0時許,仁武分局澄觀派出所接獲通報,指仁武區八德南路398巷口前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自撞事故。警網隨即趕赴現場,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因故直行時自撞燈杆,駕駛爲29歲的李姓男子。
警方對李男實施酒測,結果顯示其酒測值爲0,排除酒駕肇事。李男在事故中僅有嘴角輕微擦傷,並無大礙。然而,就在員警協助李男處理事故並拿取衛生紙時,意外在車內副駕駛座上發現一顆可疑的「煙彈」。員警立即進行初步檢驗,初篩結果顯示爲依託咪酯(Etomidate)陽性反應。
儘管李姓駕駛並非酒駕,但因其駕車自撞的危險行爲,加上持有經確認爲毒品的依託咪酯煙彈,警方依持有毒品罪及公共危險罪,將李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以釐清其吸食毒品後是否影響行車安全。警方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遠離新興毒品,確保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