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烏龍!高雄警誤將散步女當通緝犯同夥 抓進所兇「不要再裝了」
高雄1名林姓女子昨晚到高雄文化中心還書後,散步時卻被鳳山警分局員警當成毒品通緝犯的同夥,被帶回派出所1個多小時,警方纔確認抓錯人。
「警察亂抓人」的貼文今天網路流傳,高雄市警鳳山分局表示,是忠孝路派出所員警誤會,警方承認錯誤。
據瞭解,林女的遭遇今天流傳網路,內文表示昨晚8點多,林女去文化中心還書後,要散步時,突然有3名男子圍住她,其中2人抓住她的手,一直說他們是警察,問她剛剛「車上的是誰」,她說她沒搭車,「你們是不是認錯人了」。
但是,林女說,「警察就很兇」要她不要再裝了,說車上的人是通緝犯,一再問「剛剛在車上的是誰」,員警就越來越兇越問越大聲。
林女請旁人報警,不久苓雅警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到場,確認林女的身分,且無通緝資料。
林女當時很害怕,仍被員警「又推又拉的把我押上警車」,她反抗了一下,還是被帶去鳳山警分局忠孝派出所,質問她「車裡面是誰,他去哪裡,你爲什麼要包庇你男朋友,他是毒品通緝犯」,其中1名警員還問她「你不說你今天就準備睡派出所,等我把你移送地檢署,你自己跟法官說,我要告你妨礙公務和傷害罪」。
直到昨晚10時許,警方調閱相關監錄系統才知道搞錯對象,讓林女離開。
鳳山警分局今天表示,因接獲1名毒品通緝男子出現文化中心,趕到時,對方開車衝撞停車場柵欄逃逸,因有人指林女從車上下車,才上前盤查林女,帶返駐地查證,經查證該女子非相關當事人,對於所造成的誤會與驚擾,警方深表歉意,並由分局長親自向當事人說明與致歉。警方另將依規定議處與追究考監責任,同時強化員警教育訓練。
高雄市警鳳山分局員警誤將女子(中)當通緝犯同夥。記者林保光/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