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扮鬼”,不是嚇人是害人
近日,有網友稱在長深高速有人戴恐怖面具故意驚嚇過路車輛,引發網友熱議。對此,杭州高速交警表示,已關注到此事,正在處理。
據都市快報消息,事發路段是杭新景高速杭州某路段,當時事發過程中,副駕駛上戴面罩的人並沒有主觀故意嚇旁邊這輛車上拍視頻的人,而是拍視頻的人路過時,看到副駕駛這個人戴着面具,於是放緩了車速,等戴面具的車輛上來後,他搖下車窗去拍人家的,副駕駛上戴面具的那個人感覺有人在拍他,所以他這才把車窗搖下來。
無論是否主觀,在高速路上帶着面具,恐都有不妥。本次事件中,跟拍者因爲被面具吸引,在高速上放緩車速,搖下窗拍另外一輛高速行駛的車。而面具人爲了互動,也搖下車窗相互配合。高速上如此“默契”,實在危險。要不是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還以爲是特技表演呢?
不管目的是什麼,這種行爲已經危害到公共安全,需要進行警示,即便存在誤會,必要的安全教育也不可少。交通法規明確規定,駕駛人或乘客不得有任何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包括可能影響其他駕駛員注意力和心理狀態的危險舉動。
早在2024年8月19日,青海省循化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就對一位頭戴“鬼臉頭套”將上半身伸出窗外妨礙安全駕駛的司機,依法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處罰就是爲了警醒公衆注意行車安全,規避類似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爲。如果戴恐怖面具驚嚇他人的行爲,導致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甚至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此看來,無論是爲了自己,還是考慮他人,這個面具真沒必要在高速路上戴。期待交警儘早查明真相,也希望大家切莫以身試法。高速公路不是看熱鬧之地,更不是惡搞的場所。別爲了那點“刺激”或“流量”,就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拋諸腦後,害己又害人。安全駕駛容不得半點差池,駕乘人員應牢記“安全第一”,共同維護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
上游新聞評論員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