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派出所貼28字告示牌 網酸:寫作文不如這4字有效

高市苓雅區河南路與武慶路口因機車騎士得多等一個路口號誌,不少騎士貪圖方便,左轉三多路後會直接騎上人行道,再右轉至武慶路,三多派出所製作交安告示牌提醒騎士勿違規;圖爲機車騎士過路口的畫面。圖/讀者提供

高市苓雅區河南路與武慶路口因機車騎士得多等一個路口號誌,不少騎士貪圖方便,左轉三多路後會直接騎上人行道,再右轉至武慶路,苓雅警分局三多派出所警方爲維護交安製作長達28字的告示牌提醒騎士勿違規,被網友酸是寫作文比賽,不如寫「科技執法」4字來得有效。

苓雅警分局交通組指出,當地路口因機車違規多,光是今年初迄今取締3件逆向、15件闖紅燈及1件行駛人行道等違規案,三多所於是製作告示牌提醒過往機車騎士注意勿違規。

但貼在路口的交安告示牌寫着「紅燈時禁止機車左轉行駛人行道,違者依闖紅燈逆向行駛違規告發」,字數長達28字,有網友拍下照片PO上臉書社團「臺灣交通老實說」,引發討論。

原PO貼文指出,人行道不能行駛,非要寫作文來說明,不如貼大悲咒搞不好還比較有用;有網友附和說,還不如寫「科技執法」四個字有用。

有網友則指,「直接執法就好,廢話太多」、「機車本來就禁止行駛人行道,無論何種燈號」、「寫那麼多字看得懂嗎」、「寫這麼多,沒取締還是沒屁用」。

苓雅警分局表示,因該處路口較小,機車騎士從河南路左轉三多路後,會貪圖方便,直接騎上左邊人行道再左轉武慶路,減少停等一個紅燈。

三多所爲避免違規多,於是在河南路口設置告示牌,提醒騎士左轉人行道涉及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規行爲,告示牌目的是在提醒民衆,以避免民衆被舉發時有疑義。

高市苓雅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在河南路口製作長達28字的告示牌(紅圈處),提醒騎士勿違規左轉,被網友認爲字太多是在寫作文。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