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痛批「國安法修成戒嚴法」 陳冠廷:污名化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示,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以近年共諜案都輕判爲由,修法提出要設立國安法庭,與過去白色恐怖時期以軍法官判刑有何差別,痛批「這不是戒嚴什麼纔是戒嚴」。(圖擷取自立法院頻道)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日審查《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示,民進黨立委陳冠廷以近年共諜案都輕判爲由,修法提出要設立國安法庭,與過去白色恐怖時期以軍法官判刑有何差別,痛批「這不是戒嚴什麼纔是戒嚴」;陳冠廷則反駁,將合理的司法改革措施污名化爲「綠色恐怖」,無助於理性討論。
高金素梅表示,過去幾年在民進黨的主導之下,2019年修了國安五法、制定《反滲透法》,2022年又修《國家安全法》,事隔3年又要再一次修《國安法》,而如今這些版本把法修得越來越嚴,管制的範圍也越來越寬。
她提到陳冠廷所提出的修法版本,認爲該修法把原來《國安法》第2條第2款的條文當中,將「公務上應秘密之」改成了「涉及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上,應秘密之」,實際上是將範圍擴大,原來範圍明確講「公務」,結果變成「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是公共利益」等模糊字句,恐將一般人民也牽扯進來。
高金素梅也質疑,該版本還要求設立國家安全專業法庭,因爲近幾年來違反《國安法》的相關案件判刑,都是輕判和易課罰金,與法官的國安專業知識不足有關,所以必須要重新訓練一批可以達到績效、能判重刑的法官。
她痛批,這樣子的修法不就和當年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心態一樣,要用軍法官來判案,然後首謀判刑至少要15年以上,「這不是戒嚴什麼纔是戒嚴呢?」強調自己堅決反對倉促修法,也堅決的反對國安法修成戒嚴法。
陳冠廷則迴應,依據法務部統計,2016年至2023年8月間許多違反國家安全案件,法院判決平均刑度僅6個月,即使罪證確鑿,最終仍輕判甚至可易科罰金,使共諜有恃無恐,對國家安全維護相當不利。「設立國安專業法庭的目的,是讓具備專業知識的法官能更準確理解國安案件的複雜性、證據特殊性以及相關法律意旨,從而做出符合比例原則與法規範的判決,這是爲了『判得準、判得對』,而非預設要判得重。
他強調,此次提案完全聚焦於「審判端的改革」,並未涉及修改任何關於搜索、逮捕、羈押等偵查或強制處分權力的法律,也沒有賦予政府新的權力去侵害人民自由,提案只是要求由具備國安專業知識的法官來審理國安案件,並要求這些法官每年接受一定時數的國安專業訓練或在職研習,以確保其專業程度,與高金委員所指控的威權復辟、侵害人權,毫無關聯。
陳冠廷指出,國家安全威脅是實際存在的挑戰,強化司法體系應對此類威脅的能力,是維護國家生存發展與人民福祉的必要之舉,將合理的司法改革措施污名化爲「綠色恐怖」,無助於理性討論,更對國家安全構成風險,呼籲各界理性討論,共同維護臺灣民主法治與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