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將在政壇復活?沈富雄看高院1動作:有想像的空間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本報資料照片)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二審法官1月2日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審理,憲法法庭大法官呂太郎及蔡宗珍、朱富美2月8日認爲,高院法官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係爭確信規定違憲之具體理由,裁定不受理。對此,前立委沈富雄9日就表示,「我覺得本來高院替高虹安申請釋憲,可以給大家很多的想像空間,也許高虹安可以因爲這樣,從政壇復活」,引發討論。
沈富雄9日在政論節目《TVBS戰情室》中表示,「我覺得本來高院替高虹安申請釋憲,可以給大家很多的想像空間,也許高虹安可以因爲這樣,從政壇復活」,但沈富雄直言,「現在這3位大法官乾脆利落、刀起刀落,我覺得大法官的不宜受理、直接駁回的例子非常多,申訴到最高法院的案子太多了,他一看就曉得這個和本案無關,就駁回了」。
3大法官認爲,相關法律規定作成高虹安有罪與否之終局裁判所應適用之法律,難謂於原因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犯罪構成要件事實存否所需或所欲引據之相關法律規定,僅就此而言,相關規定聲請爲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已有不合。
3大法官還指出,立法委員得聘任公費助理,及立法院應編列預算支應助理費與相關費用之規定,其立法目的在於規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之人事組織等事項,與係爭犯罪處罰規定無涉,亦絕非其法定構成要件之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