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上簡舒培決定開告! 羅智強怒:我要讓造謠者們法院跑不完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日前爆料,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擬參選桃園市長期間的政治獻金,有將近7成支出給雪芃公司,而這間公司的負責人剛好就是羅智強自己基金會裡的董事。對此,羅智強今(16日)嗆,臺灣的法官,雖然有綠的,但也有秉公中立的法官,簡舒培近日的兩則謠言,最重可判十年徒刑,「我要讓造謠者們法院跑不完」。

羅智強指出,爲什麼很多人面對民進黨的造謠卻束手無策?答案很簡單,因爲檢察官根本不辦。民進黨掌控檢調,檢察官對於綠營造謠者往往「不動如山」,不起訴成了護航的代名詞。而我們向檢察官提告造謠者,卻只能眼睜睜看着真相被埋沒、正義無法伸張,造謠者也因此肆無忌憚,反正檢調自己人,一定會護航。

因此羅智強決定採取「多管齊下、全面反制」的訴訟策略,有的案件走告發;有的案件提告訴;能自訴的直接自訴,繞過綠色檢調東廠;能提民事求償的,也一案都不放過;有些案子,甚至會等到「政黨輪替後」,檢察官恢復中立,不再聽命民進黨後,再來一一算帳。

羅智強喊話,他要讓造謠者們猜不到,他會從哪個方向出手,「你敢造一個謠,我就告你」。再搭配「謝長廷的時效屆滿前提告法」,他曾在「大阪處長被逼死案」用這個訴訟策略告他,雖然最後謝長廷都輸,但也讓他跑了好幾年法院,出庭出不完,換言之,他不一定會馬上提告,會等半年、一年、甚至快到時效屆滿再提,第一位要承擔責任的,就是簡舒培。

羅智強續指簡舒培最近針對他散播的謠言,羅智強說第一個謠言,簡舒培指控他將政治獻金轉入他成立的基金會,這完全是子虛烏有、蓄意抹黑。法律對策:1. 先提自訴誹謗罪或意圖使人被罷免,不經檢察官,直接進法院;如果自訴被駁回,則進入第二步驟;2. 如果自訴成立,則不提告,若自訴不成立,則時效將屆時(也許半年、也許一年),提告意圖使人被罷免罪(選罷法第104條),屬重罪,最重五年徒刑;3. 再等到民事求償的兩年時效將屆時,提出名譽損害賠償訴訟。

針對謠言二,羅智強說,簡舒培誣指他在參選桃園市長時,利用政治獻金請由他基金會董事負責的公司打選戰。但事實一,該人早已非董事;事實二,即使仍爲董事,法律也未禁止接案。法律對策:刑事部分慢慢告;民事部分慢慢告,他要告訴簡舒培,不要以爲檢察官可以護航她,他會採取自訴。

羅智強強調,臺灣的法官,雖然有綠的,但也有秉公中立的法官。「我就讓你去賭睹看,遇到秉公中立的法官,你就等着坐牢!」,這就是他對簡舒培的回擊方式。兩則謠言,最重可判十年徒刑。歡迎她繼續造謠,刑期他幫她算好。他要的不只是爲自己討回公道,更是爲所有遭到綠營抹黑的在野黨人伸張正義,「我要讓造謠者們法院跑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