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主派初選案 首批四人刑滿低調出獄

香港民主派初選案中四名被告,在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捕入獄後,二十九日刑滿出獄。四人分別在清晨四時許,由未知單位安排的車輛,由不同監所直接送回家中。

二十九日刑滿出獄的四名初選案被告,包括範國威、毛孟靜、譚文豪及郭家麒,他們都是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二○二○年香港立法會選舉,香港民主派在組織初選,有意在選舉中取得超過半數議席的多數。其後香港政府以疫情爲由,押後一年選舉。而次年一月,香港警方出動千名警務人員,上門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指他們因參與前一年7月的民主派初選及提出「攬炒十步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最初拘捕五十四人,後來四十七人被控罪,成了轟動一時的「香港民主派初選四十七人案」。再後來經長時期的庭審,其中四十五人罪成入獄。

這起案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和範國威四人同日刑滿出獄。但在特殊安排下,四人都在清晨分別出監。其中清晨四時許,多輛私家車駛入赤柱監獄,約一小時後離開,據悉是接載譚文豪及郭家麒出獄。

接近同一時間,囚於石壁監獄的範國威亦被安排坐車離開,有警員拉起橙帶防止傳媒跟車。範國威約六點四十五分,抵達其在將軍澳的家,迴應記者時他稱,多謝香港人及傳媒關心,好想念家人,要同親戚、家人團聚。

囚於羅湖懲教所的毛孟靜,乘坐私家車早上約六時半返回她在港島淺水灣道的寓所,私家車掛起窗簾,傳媒未能拍攝她的容貌。毛孟靜的丈夫說,妻子需要休息不方便受訪。但透露毛孟靜稍後會離港到英國探望孫子。

毛孟靜等四人在二○二一年一月,與其他參加初選的民主派人士一起,被香港警察國安處拘捕,同年三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他們審前已認罪,一直被羈柙,去年十一月判監四年二個月,是同案被告中刑期最輕。法官判刑時指他們屬初選積極參與者,以七年爲量刑起點,但因應他們對法律無知和過往服務社會額外減刑。他們的刑期,從二○二一年被還押起開始計算。

獲釋四人中,毛孟靜、譚文豪和郭家麒曾屬公民黨,範國威則曾屬新民主同盟,這兩個政黨現時都已解散。

二十九日凌晨起,大批傳媒分別在各監所等候,但在特殊安排下,他們都未能接觸和拍攝到四名出獄者。同案的另外四十一人中,前民陣召集人岑子傑,以及前區議員李嘉達、譚凱邦和王百羽,當時判監四年三個月,因毋須就其他案件服刑,也將在一個月後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