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當爸就被抓去關7年半 新竹男獄中被放生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興(化名)在子女出生半年後,就因觸法入監服刑7年6個月,後來又多次因案進出監獄,長期缺席孩子的成長過程,也沒有盡到爲人父的教養及扶養義務,因而被子女提告聲請免除對他的扶養義務。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最終裁定準許免除子女對阿興的扶養義務。
▲阿興多次因案進出監獄,未能好好照顧家庭。(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興的子女在判決書中主張,父親與母親離婚多年,從他有記憶以來都是與母親相依爲命,父親不務正業、遊手好閒,多次進出監獄,從未扶養過他,如今30多年過去了,他已經成年,因而決定提告請求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對於子女的控訴,阿興坦承自己確實多次入獄服刑,沒有扶養過孩子,對於孩子的請求沒有意見。
新竹地院法官表示,經查,阿興在子女出生大約半年後,就因爲涉犯違反懲治盜匪條例等案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出監之後又陸續因毒品、竊盜、贓物等刑案被判刑入獄,直到現在他仍因案在監執行中。
法官認爲,阿興長期缺席子女的成長過程,無正當理由而未盡到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考量到雙方已經多年沒有聯絡,感情疏離,早已形同陌路,毫無親情可言,最終裁定準許子女的請求,判準免除子女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