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一特警警長醉駕致交通事故,被判刑、雙開

據甘肅省紀委監委微信公衆號“啄木鳥”5月5日消息,甘南州紀委監委通報3起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

1.甘南州公安局特警支隊原三級警長切江才讓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3年12月13日,切江才讓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樣酒精含量爲156.20mg/100ml。2024年8月,切江才讓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2025年2月,切江才讓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合作市鄉村振興局原幹部海小云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4年4月19日,海小云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查獲。經檢測,其血樣酒精含量爲174.45mg/100ml。2024年6月,海小云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兩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2024年8月,海小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3.舟曲縣立節鎮瓦土山村黨支部書記羅開明飲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4年2月27日,羅開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檢測,其血樣酒精含量爲71mg/100ml。2024年2月,公安機關對其作出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2024年6月,羅開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