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規範企業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

趙萬山

近日,《甘肅省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辦法》正式出臺,旨在進一步規範特殊工時工作制的審批管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據悉,特殊工時工作制包括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適用於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無法執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企業崗位。不定時工作制適用於工作時間不固定、需機動作業的崗位;綜合計算工時制則以一定期限爲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據瞭解,此次新辦法的出臺,距離2006年試行的舊辦法已有19年。隨着經濟社會發展,舊辦法已無法滿足企業和監管需求。與舊辦法相比,新政策在三個方面做出了顯著優化:

明確崗位範圍界線:新辦法細化了特殊工時崗位的描述,明確了崗位特點和勞動者休息休假安排,解決了舊辦法中崗位規定籠統、界線不明的問題,有助於企業合理確定特殊工時崗位,保障勞動者休息權益。

規範申報材料:針對舊辦法中特殊工時審批申報材料不統一的問題,新辦法制定了申請報告和管理辦法的參考文本,統一了申報表格,增強了審批流程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彌補監管服務短板:隨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辦法明確了特殊工時審批後的監管責任、措施和內容,解決了部分地區“重審批、輕監管、缺服務”的問題,有利於指導企業更好地管理特殊工時崗位。

據介紹,新的《甘肅省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辦法》適用於除中央在甘企業外,在甘肅省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新辦法的實施,將爲企業和勞動者提供更加明確的指導和保障,進一步推動甘肅省勞動關係的和諧發展。

來源: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