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2線宛唐交界至曲屯段改建工程,特許經營模式建設獲批覆

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G312線宛唐交界至曲屯段改建工程項目的相關批覆

市交通運輸局:

你單位《關於G312宛唐交界至曲屯段改建工程推進事項的請示》(宛交〔2025〕6號)收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3〕115號)精神及《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委2024年第17號令)相關規定,同意G312宛唐交界至曲屯段改建工程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即特許經營模式建設;授權南陽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作爲項目的實施機構,負責項目的特許經營方案制定、社會投資人招標採購、合同簽訂及日常監管等工作;授權南陽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爲項目政府出資人代表,負責與中標社會投資人簽署《股東協議》《公司章程》,成立合資項目公司,參與項目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監督工作。

你單位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嚴格按照項目管理程序,依法依規開展各項工作。

南陽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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