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網友家讀書竟被性侵!女大生被壓牀打肚 淫男嗆:想被輪嗎?

▲北部1名女大生第一次見網友遭侵犯,咬手掙扎無效。(示意圖/Unsplash)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有性侵前科的吳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女大生,雙方相約在吳男家中見面唸書,吳男期間假藉按摩爲名,將人抱上腿、再壓制在牀施暴,並恐嚇「妳想要很多人還是一個人?」威脅找人輪流侵犯。女大生因害怕不敢反抗,事後報警並驗出全身多處瘀傷。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2022年間,女大生小美(化名)與吳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2人訊息中雖有性暗示,但從未真正見過面。案發當日,小美赴吳男租屋處見面唸書,不料剛坐下不到幾分鐘,吳男竟突然將她抱到腿上,謊稱要「按摩太陽穴」,當小美拒絕並掙扎時,吳男立刻將她強壓至牀上,甚至出拳毆打腹部、抓住手腕,威脅若不乖從就會「叫很多人來」。

小美驚恐之下不敢再掙扎,只能照吳男指示自行脫下褲子。吳男接着強行脫下其內褲,對她進行親吻、咬胸、撫摸陰部等性行爲,並最終以生殖器性侵,儘管小美一度請求對方「不要」,但仍遭吳男違意性侵。

事後,小美搭乘捷運時情緒崩潰,致電友人痛哭表示「我被性侵」,在對方建議下於某捷運站下車報警。警方帶她驗傷後發現,小美身上有多處瘀傷、處女膜也有裂傷,且採證結果發現其身上多處有與吳男DNA相符的染色體。

吳男挨告後辯稱,2人是在「約砲軟體」認識,訊息往來中彼此皆有性暗示,且小美對親吻、抱抱也沒有反抗,應屬合意性交。他還反控「有仙人跳的感覺」,懷疑對方動機不單純。

法官不採信其辯詞,指出小美歷次供詞前後一致,且在偵訊與法庭均具結陳述,內容細節完整可信,並無誣告動機,縱使雙方曾聊過性話題,或透過具性暗示的交友平臺認識,並不代表女性見面後就自動同意性行爲,吳男明知對方反抗仍以暴力與脅迫性交,構成強制性交罪。

合議庭認,吳男初見面就以該手段滿足性慾,毫無尊重他人性自主的意識,犯後又全盤否認、態度不悔,且過去就曾因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遭判刑,服刑出獄不到8年就再犯,毫無悔意,故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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