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甩巴掌猛踹2歲童!妻冷眼旁觀害喪命 開庭認罪還稱「在獄中有抄佛經」

33歲吳姓男子虐待2歲兒子導致昏迷,其30歲陳姓生母見到未阻止也不救助,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家暴重傷致死等罪。(資料照,柯毓庭攝)

33歲吳姓男子虐待2歲兒子導致昏迷,其30歲陳姓生母見到未阻止也不救助,被新北地檢署起訴家暴重傷致死等罪,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新北地方法院今(15)日開準備庭,兩人對犯行部分認罪,僅爭執量刑部分,審判長依法抽出200名國民法官進行選任程序。

準備庭上,吳男和陳女對於被指摘犯罪部分均認罪,但辯護律師認爲有些證據既然不爭執,已沒有討論必要,審判長則評議諭知書狀所爲證據均有調查必要。最後確認在審理程序上着重在量刑部分,陳女聲請傳喚父親以作爲量刑考量,另聲請精神鑑定,吳男則聲請傳喚陳女作爲證明家庭平時相處狀況,並準備出示在獄中抄寫的佛經。庭末審判長依法抽出200位國民法官,並將在明年3月進行選任程序。

起訴指出,吳姓男子今年1至2月間,在新北市土城區住所多次以燃燒的香菸燙傷兒子胸口、手臂,凌虐長達20天。2月17日晚間,吳男掌摑兒子後,再用腳踹、手抓雙腳使其倒立後搖晃再摔到牀上,導致兒子內出血、抽搐。其擔任代課教師的妻子陳女,在洗澡時聽到兒子哭喊、尖叫,卻沒有出手制止,洗完澡後走出浴室目睹丈夫施暴,卻冷眼旁觀、未將幼子送醫。

翌日兩人分別出門上班、應酬,獨留傷重幼子在家中長達12小時,直到吳女返家後驚覺兒子臉色發青、抽搐不止才叫救護車,1個多月後兒子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致死罪起訴吳男,另依遺棄致死罪起訴陳女,全案移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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