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所得來源 四成靠股利 1%高所得家庭貢獻45%稅額
根據財政部統計,2023年度綜所稅申報案件中,國人主要收入來源以薪資所得爲主,佔66.5%,其次爲股利所得佔17.4%。 路透
根據財政部統計,2023年度綜所稅申報案件中,國人主要收入來源以薪資所得爲主,佔66.5%,其次爲股利所得佔17.4%;觀察所得級距,薪資所得佔比隨着收入增加而下降,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的富人,薪資佔比降至40.9%,股利所得則達41.8%。
根據綜所稅申報初步覈定統計專冊,2023年綜所稅申報戶數約688.3萬戶,綜合所得總額爲6.5兆元,所得淨額3.4兆元,應納稅額合計4,798億元。
其中所得淨額超過472萬元、適用稅率40%的高所得家庭,合計約7.2萬戶,佔比約1%,貢獻應納稅額2,170億元,佔比達45%。
立法院預算報告指出,財政部自2018年起推動「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綜所稅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改爲對股利所得課稅,同時調高免稅額及多項扣除額,並將課稅級距由六級簡化爲五級,最高稅率由45%降爲40%。
立法院預算報告指出,若比較2017與2023年綜所稅整體有效稅率,從2017年的5.56%提升至2023年的6.63%,增加1.07個百分點。
然而若區分所得淨額級距,2023年有效稅率呈現下降者共有四個級距,包含0至56萬元、56至126萬元、500至1,000萬元、1,000萬元以上。
尤其所得淨額1,000萬元以上者,減少達6.37個百分點,顯示最高所得者稅負減輕幅度遠高於其他級距,立院報告認爲,這反映出租稅公平性仍有檢討空間。
立院預算評估報告指出,整體來看,超過一半之家戶薪資所得佔比高於平均,但僅約3%之家戶股利佔比高於平均,顯示高所得者主要來自資本收益,低所得者則以勞動收入爲主,股利課稅制度與稅負公平性間的關聯相當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