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染惡習又家暴 還跟小三同居!人妻崩潰:連孩子都打

丈夫染惡習又家暴,還跟小三同居!人妻崩潰:「連孩子都打」,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婚姻失和,最後走上法院!婦人小萱在1996年與丈夫阿國(均化名)結婚,育有一名成年長女及一名未成年兒子。原以爲能攜手一生,不料,阿國卻深陷酒精與毒品泥淖,不僅對妻小施暴,還與小三同居,徹底摧毀這段婚姻的信任基礎。小萱不滿阿國所爲,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出,婚後原本過着普通家庭生活,沒想到阿國逐漸沉迷酗酒與吸毒,情緒失控時常以言語辱罵、拳腳相向,甚至連孩子也遭受暴力對待。2019年某日阿國再次對妻兒施暴,她無奈只好報警,警方到場後將阿國驅離,他就此離家,之後再也沒有返家,更未與家人聯繫。

她事後聲請保護令,法院也裁準核發通常保護令,保障母子安全。然而,阿國離家後不僅沒有負起父親責任,反而被發現與另一名女子「穩定交往」,甚至同居。爲此她痛批:「他從來不聞不問,連孩子生活都不關心!」因此決定提起離婚之訴,並爭取未成年兒子親權。

法官考量,婚姻應建立在互信、互尊基礎上,夫妻本應共同維持家庭圓滿,但阿國長期施暴、離家超過5年,期間從未聯繫,還與他人同居,顯示婚姻早已破裂且無修復可能。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難以維持婚姻即屬重大事由,判決離婚合理。

法官審酌,考量未成年兒子最佳利益,認爲應由小萱單獨擔任親權人較爲適當。阿國過去對孩子施暴、缺乏關懷,如今又無法提供穩定照顧,故不適合擔任親權人。至於扶養費部分,阿國必須自判決確定日起,每月支付3萬元,直到孩子成年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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