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拋年收百萬妻「車上聽她喊老公」 正宮霸氣回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年收百萬的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和女銷售員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曾在車上牽手、親吻,交往大約7、8個月,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美應賠償人妻10萬元較爲適當。
▲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和小美在車上「幽會」3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丈夫阿強結婚超過40年,沒想到丈夫竟在今年3月、6月間於她的汽車上,和小美牽手、親吻、進行曖昧對話,共計3次,對話中兩人承認維持這段不正當男女關係長達7、8個月,這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美則辯稱,她和阿強是小學同學,認識超過60年,也知道阿強已婚,由於阿強平時會向她購買銷售的產品,是客戶之一,人妻所說的3次碰面,其中2次是一起去參加公司的課程,另外1次則是基於朋友情誼,陪阿強去水庫散心,兩人沒有做出任何逾矩行爲。
不過,桃園地院法官檢視阿強和小美的錄音對話內容,發現兩人曾說出「妳牽我的手」、「老公」、「那個不是我親的啊」、「你都沒有想我」、「想,該想的時候再想」、「像我們這樣子也7、8個月了」等話,還互相表明沒有把彼此的關係告訴任何一個人,甚至擔心說出口會遭到他人加油添醋。
法官表示,小美稱呼阿強爲「老公」,兩人還明確說出牽手、親吻等事情,如果真的只是朋友關係,爲何需要討論是否要把彼此的關係告訴他人?可見兩人之間確實有「超友誼」的關係,的確侵害到人妻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最終判小美應賠償人妻1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