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新規定!持臺灣護照免簽ESTA申請費 9月30日起大漲

9月30日起,「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最低費用將從目前的21元調漲至40元。(路透)

根據最新的美國簽證規定,9月2日起,大多數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包括14歲以下和79歲以上的申請人在內,須與領事官員親自面談。9月30日起,包括臺灣在內的免簽證國家旅客使用的「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費用將從目前的21元(美元,下同)調漲至40元,增幅約90%。

根據新規,持有十年期B1/B2簽證的中國大陸公民,EVUS(電子簽證更新系統)註冊費用爲30元,自2025年9月30日起生效。此費用爲註冊強制性費用,涵蓋前往美國所需的項目費用。

新聞週刊(Newsweek)報導,主要用於自加拿大或墨西哥抵達美國陸路邊境的旅客所需的I-94表格費用,將從6元增加到30元。空運和海運I-94表格不受影響。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 (CBP) 8月28日發佈「聯邦公報」通知顯示,CBP自9月30日起對多項旅行和入境相關服務收取更高費用。這些變化是根據國會頒佈「又大又美法」設定的費用金額執行。

ESTA是42個被納入免簽證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國家/地區公民的強制性線上旅遊授權系統,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及日、韓、澳和臺灣均在其中,以旅遊或商務目的停留最多90天。在9月30日以前提交ESTA申請的旅客,收費仍維持目前的21元,之後漲至40元。

ESTA效期爲兩年或至旅客護照到期爲止。根據美國海關邊境保護局和國土安全部數據,每年約有1500萬至1800萬人獲准在特定條件下免籤短期訪美。

根據國務院7月底X平臺發文:「9月2日起,大多數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包括正在續簽的申請人,都必須與領事官員親自面談。」

國務院9月2日起,將非移民簽證申請人符合免面談資格的類別範圍縮小。根據最新政策,大多數申請人包括14歲以下和79歲以上在內,通常都需與領事官員面談。

只有某些類別的申請人可獲豁免;包括外交和公務簽證(A類、G類、北約類別)以及在簽證到期後12個月內續簽有效期B-1、B-2或B-1/B-2簽證或過境卡(Border Crossing Card)的申請人,但須符合特定條件;領事官員保留酌情要求面談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