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馬同城生活圈 第2批政策上路
福州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試第二批政策18日發佈。圖爲民衆搭乘吉順10號輪由馬祖抵達福州馬尾琅岐對臺客運碼頭。 (中新社)
「福州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試第二批政策」18日發佈,共三個方面10條舉措,涉及進出口貿易、開拓市場、同等待遇、人文交流等領域。
中新社報導,融入兩岸共同市場共5條舉措:一、對在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加工再出口東南亞的產品,給予更加便利化的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原產地證書發證政策。二、支持符合條件的馬祖地區以及在福州登記註冊的臺資企業申報政府質量獎。三、爲臺資企業開拓市場提供供銷市集、展示展銷等平臺支持。
四、2025—2029年期間,對已入駐和有意願入駐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的臺資項目(企業),每家可免租金承租市國資系統企業權屬國有房產及福州市職工創新創業創造中心房產50平方米以內,作爲城市中心配套辦公和展示、交流空間,用於建設品牌中心或運營中心,其中入駐孵化器的,共享產業孵化配套服務。五、臺灣同胞同時在馬祖、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區均註冊有企業的,視同馬祖企業,享受所有福馬同城生活圈政策。
在提升生活便利化方面有3條舉措:一、在榕臺胞、馬祖鄉親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享受福州市民待遇參與商務領域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二、進一步完善在榕臺胞同等納入福州市住房保障體系舉措,同等享受福州市民待遇。三、福州市公證機構對臺胞臺企辦理公證業務開通綠色通道,並在福州市臺胞臺企交流服務中心設立公證服務受理點。
增進福馬同城交流2條舉措是:一、支持福州市符合條件的一線職工自費赴馬祖開展技術協作、觀光旅遊,對前2000名職工予以專項補助。二、鼓勵臺灣藝人來榕開展小型營業性演出活動,提供場地支持和資金補助。
去年,在第二十六屆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上,福州市發佈打造福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試首批十條政策舉措。據海交會組委會辦公室介紹,目前各項措施均取得明顯成效,在此基礎上推出第二批政策措施,響應臺胞臺企需求,促進福馬融合發展。福州還將細化政策內容,適時對該政策進行解讀說明,推動政策落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