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郝龍斌是否具有參選國民黨主席資格? 「黨內人士」這樣說
黨內人士認爲,依不溯及既往原則,傅崐萁仍有參選資格。(中時資料庫)
國民黨主席選舉愈來愈白熱化,有意競逐者逐漸浮上臺面。今再爆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也有意參選。但有黨內高層對外表示,根據剛公佈的「114年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傅2009年曾因脫黨選花蓮縣長遭開除黨籍恐無法取得參選資格。但也有黨內人士認爲,這項作業細則在2021年重新修訂,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精神,傅的資格絕無問題。若硬要扣上這頂帽子,恐怕連趙少康、郝龍斌也無法參選。
國民黨中央黨部在2021年修訂《黨主席選舉作業細節》,第五條規定明訂參選人須「未曾受停權 1 年以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或註銷黨籍之黨紀處分」。不過傅崐萁是在2009年因脫黨選花蓮縣長遭開除黨籍。修法則在後期,本於法律精神,本不應該溯及既往。
如果黨內高層硬要溯及既往,拿修訂施行細則前的概念硬扣,有意參選本屆黨主席的趙少康及郝龍斌,也將喪失參選機會。
趙少康1990年在國民黨內組成新國民黨連線,但因爲1992年立委選舉連線成員沒有獲得國民黨提名,憤而請辭環保署長,並脫離國民黨,以無黨籍參選臺北縣立委拿下23萬票高票當選。
直到2021年隔年趙少康宣佈脫離國民黨,成立新黨,1994年,又以新黨參選首屆民選臺北市長,敗選後退出政壇,轉戰媒體圈,事隔近三十年,在2021年2月決定重返國民黨。
郝龍斌1994年脫離國民黨加入新黨,並擔任黨職。2006年1月宣佈重回中國國民黨,代表國民黨參選臺北市市長。
當年前苗栗縣長徐耀昌於1998年任職苗栗縣頭份鎮鎮長時,辦理頭份垃圾場案時被控違法核發棄土證明以圖利棄土業者,一審遭判9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徐耀昌隨即遭國民黨停權,但2014年被撤銷停權處分,該案目前經更一審兩度無罪,至今尚未定讞。
但當時徐耀昌有意角逐下屆苗栗縣長,因遭判刑將被停止黨權,無法參加黨內初選,當因當時國民黨修正提名辦法,也遵循不溯及既往原則,最後仍讓徐代表國民黨參選第十七屆苗栗縣縣長選舉獲得大勝。
綜合以上案例,黨內人士也認爲,傅崐萁的參選資格沒有問題,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基本常識。國民黨現在最需要的是能作戰的領導者,目前全黨團結同心,順利完成黨主席選舉,而不是又起口水爭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