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被檢舉選舉旗幟違規 選委會:分案送監察小組處理
花蓮多個罷免民團集合到花蓮縣選舉委員會遞出檢舉函,指國民黨傅崐萁與其陣營爲郭設宣傳旗幟,希望公權力介入管理(王志偉攝)
罷團指控傅崐萁陣營隨意璇萱膗旗幟,圖爲掛在七腳川溪堤防道路上幾乎的布條。(微光花蓮提供)
花蓮多個罷免公民團體今天齊向縣選委會遞檢舉函,指被罷免人國民黨立委傅崐萁與團隊違規設宣傳旗幟,造成用路人行車安全疑慮;藍營迴應歷屆選舉都有宣傳旗幟,卻被惡意操作;縣選委會則說,經調查若有違規事實限期改善,依法可開罰每件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包括微光花蓮領銜人李美玲、臺灣東社、曙光花蓮及「葉霸」葉春蓮老師等,今前往花蓮縣選委會遞檢舉函,檢舉傅崐萁及其團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花蓮縣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要求縣選委會依法處理裁罰!
李美玲受訪表示,公民團體不像國民黨有這麼多資源,可讓宣傳旗幟到處違規飄揚。國民黨忽略道路安全及合法性有滿街證據,卻指控罷團造謠,不願承認錯誤,「滿街的證據大家都看得到」,國民黨不願承認自己違法,相信花蓮人眼睛是雪亮的。
臺灣東社長吳建銘表示,依規定「懸掛旗幟應高逾地面2公尺以上」,但壽豐鄉、吉安鄉都低於1公尺,騎士可能被旗面打到,颳風下雨或夜間視線不良也易造成危險,曾好意提醒卻不改,對國民黨的蠻橫只好由公權力執行,確保花蓮人安全。
國民黨花蓮縣黨部不解,歷屆選舉都有宣傳旗幟,卻被惡意操作。
花蓮縣選委會表示,除了今天罷團檢舉,近日也接到民衆來電反映,都已積極處理,將分案送監察小組處理,將派員到場勘查,若有違規事實將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可開罰每件10萬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