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試點臺灣業者設節目製作公司 免境外作品引進申報

福建省政府試點允許臺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福建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張明生27日在記者發佈會上介紹相關情況。(圖/取自人民網)

福建省政府27日舉辦新聞發佈會,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發佈一系列對臺措施,其中包括試點允許臺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其拍攝節目會被視同在閩(福建)內資企業拍攝作品,無需進行境外作品引進申報審批。

福建省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張明生表示,大陸視聽行業發展態勢良好,能夠爲臺灣業者來閩發展提供更好的機遇和平臺。而當前兩岸視聽文化交流日益密切,視聽產業融合發展的需求日益增加。出臺這項政策,將促進兩岸文化交流持續走深走實。

張明生指出,考慮到兩岸業界需求,鼓勵在福建設立的持證臺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積極開展電視劇、網絡影視劇等廣播電視節目拍攝,申報審批流程視同在閩內資企業管理,不作附加要求;拍攝節目視同在閩內資企業拍攝作品,在大陸的廣播電視機構及網絡視聽平臺播出時,無需進行境外作品引進申報審批。

張明生續指,上述節目允許參與大陸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福建省廣播電視局等有關部門的評優推選。並鼓勵相關機構參與閩臺兩地聯合制作以兩岸共同的文藝資源爲依託的電視綜藝節目、網絡綜藝節目,並加大扶持力度,像是以閩南文化爲依託的各類節目創新傳播。

針對臺灣業者相對較多的廈門,張明生表示,會協調廈門佈局影視產業生態鏈,打造專業化劇組服務平臺,強化影視全流程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產業鏈條和配套服務機制,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在行政服務方面則會指導廈門廣電部門爲臺灣業者提供企業落地註冊、證照代理、政策諮詢、代理記帳、辦公場地協助等一站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