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雲霄縣:在本縣連續工作滿1年且無住房的非戶籍家庭,可購買共有產權房
6月1日,福建省雲霄縣政府網發佈“共有產權”房銷售細則。
根據細則,具有云霄縣戶籍,無商品住房或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條件的家庭(個人);以及非雲霄縣戶籍,在本縣連續工作滿1年(以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爲準),且在本縣無住房的家庭(個人)均有購房資格。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房。
產權比例方面,1、商業貸款:福建雲霄城市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支付房屋價款的15%首付款,購房人承擔85%的購房款及月供;2、公積金/組合貸:城投集團支付房屋價款的20%首付款,購房人承擔80%的購房款及月供;3、購房無貸款:參照首套房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執行;4、按政策規定,城投集團首付支持每套最高不超過30萬元。(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