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務員局、省公安廳發佈招考公告
8月12日,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發佈《福建省2025年度面向法醫人才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詳情如下——
福建省2025年度面向法醫人才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有關規定,福建省面向全國法醫人才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共計劃招考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人民警察錄用條件;
5.符合招考職位要求的年齡條件;
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專業技能;
7.志願從事人民警察法醫工作,在錄用時的職位最低服務年限不低於5年(含試用期),在公安機關最低服務年限不低於7年(含試用期),並符合擬任職位的特殊要求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它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錄資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或取消考錄資格: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爲的;
6.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職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含聘任制公務員以及公示結束被確定爲擬錄用對象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爲公務員的。
以上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辭退、試用期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25年8月1日爲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後、錄用之前成爲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考試和錄用資格。
(三)職位要求
具體職位要求參見《福建省2025年度面向法醫人才考試錄用人民警察招考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與資格審覈
本次考試報名採取現場報名、傳真或郵寄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者向各設區市公安局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2025年8月12日—9月4日(8:00—12:00,15:00—18:00)。各設區市公安局的報名地點、諮詢電話、傳真電話及通訊地址詳見文後。
2.報名材料。報名應提交《福建省2025年度面向法醫人才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報名表》(詳見附件2)一式兩份、與報名表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6張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學歷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其中,郵寄報名的報考者需要在報名截止日前寄出報考材料,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爲憑,有條件的報考者可以傳真方式將報名表傳真至招錄單位,並電話確認。傳真或郵寄報名的,請在心理測評前提交報名相關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審覈。
3.資格審覈。由各設區市公安局會同設區市公務員局負責報考者的資格審覈,並彙總形成報名彙總表報送省公安廳。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由各設區市公安局通知並於9月15日發放准考證。
三、考試
考試包括心理測評與筆試,心理測評由考生報考職位所在設區市公安局組織實施,考生在報考職位所在設區市參加考試;筆試在福州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攜帶准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1.心理測評
心理測評只測一次,不合格者取消考錄資格。
心理測評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
2.筆試
考試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及文化基礎知識,卷面總分爲100分。筆試成績劃定合格線。
四、體檢、面試與考察
按照招考職位人數1:1的比例,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面試與考察的人選。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以及有關文件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缺席者,取消錄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
面試採取面談的方式與考察同時進行。面試結果分爲合格或不合格。考察工作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以及人民警察入警有關規定等執行。考察工作由各設區市公安局組織實施,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五、錄用
體檢、面試和考察均合格者列爲擬錄用對象,並在相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爲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六、其它
本次招考工作相關的招考職位表、報名表,請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上查詢使用。未盡事宜參照當年度本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福建省公安廳鑑定中心聯繫人:陳建山,報名地點:福建省公安廳鑑定中心(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號),聯繫電話:0591-87094875,傳真:0591-87094861,通訊地址:福建省公安廳鑑定中心(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號),郵編:350003。
福州市公安局聯繫人:高建清,報名地點: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鼓樓區津門路11號),聯繫電話:0591-87026382,傳真:0591-87026018,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處(福州市鼓樓區津門路11號),郵編:350001。
廈門市公安局聯繫人:蔡黃華,報名地點:廈門市公安局(廈門市思明區新華路45號),聯繫電話:0592-2262256,傳真:0592-2262256,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人事處(廈門市思明區新華路45號),郵編:361003。
漳州市公安局聯繫人:林志偉,報名地點:漳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漳州市薌城區瑞京路203號),聯繫電話:0596-2622936,傳真:0596-2622078,通訊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漳州市薌城區瑞京路203號),郵編:363000。
泉州市公安局聯繫人:高昱博,報名地點: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鯉城區東街62號),聯繫電話:0595-22180329,傳真:0595-22180329,通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泉州市鯉城區東街62號),郵編:362000。
莆田市公安局聯繫人:宋志輝,報名地點:莆田市公安局(莆田市荔城區拱辰街道東圳路2006號),聯繫電話:0594-2772519,傳真:0594-2772848,通訊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人事處(莆田市荔城區拱辰街道東圳路2006號), 郵編:351100。
三明市公安局聯繫人:卓鑑,報名地點:三明市公安局(三明市三元區新市北路899號公安局1701室),聯繫電話:0598-8962213,傳真:0598-8962013,通訊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人事處(三明市三元區新市北路899號),郵編:365000。
南平市公安局聯繫人:高鵬,報名地點:南平市公安局(南平市建陽區南林核心商務寫字樓4號樓),聯繫電話:0599-8862225,傳真:0599-8862092,通訊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公安局人事處(南平市建陽區南林核心商務寫字樓4號樓),郵編:354200。
龍巖市公安局聯繫人:肖明,報名地點:龍巖市公安局(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118號),聯繫電話:0597-3222895,傳真:0597-3222897,通訊地址:福建省龍巖市公安局人事處(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118號),郵編:364000。
寧德市公安局聯繫人:林志煒,報名地點:寧德市公安局(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蕉城南路67號),聯繫電話:0593-2972355,傳真:0593-2972355,通訊地址:福建省寧德市公安局人事處(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蕉城南路67號),郵編:352100。
福建省公安廳聯繫人:李詩穎,聯繫電話:0591-87094571,傳真:0591-87093602。
監督電話:0591-8502285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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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公安廳
2025年8月12日
來源: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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