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人貴州獄中籤調解書,12人投資學校食堂血本無歸
(原標題:福建商人貴州獄中籤調解書,12人投資學校食堂血本無歸)
今天講的這個案子,不僅事關政府誠信、營商環境、司法公平,更關係着將近4000名中學師生的飲食保障、飲食安全等問題。
貴州銅仁有個松桃縣。鬆桃有個民族中學,近4000名師生,11年前,鬆閩公司的老闆翁祖文跟縣教育局簽訂了BOT協議。
協議約定,鬆閩公司投入2300多萬,按約獲得學校食堂、超市、澡堂的20年特許經營權。到2034年8月17日爲止。
所謂BOT協議,指的是政府跟企業簽訂特許權協議,企業負責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特許期滿後無償移交政府。
但是,協議簽署沒兩年,政府部門就反悔了,縣長辦公會、專題會議,要求收回特許經營權。
當時談的是政府給鬆閩公司2400萬,先是是給了1200萬預付款,剩下的1200萬尾款一直不付,鬆閩公司就一直經營着。這樣過了將近10年。
進入2024年,政府部門開始發力了。先是春節期間,鬆桃教育局等部門到福建福清找鬆閩公司老闆翁祖文談判,1200萬尾款直接砍到600萬。
翁祖文不同意。正月十八被公安帶走,指居了58天。
接着他被起訴污染環境罪及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犯罪發生地都是鬆桃。最後判決執行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
翁祖文取保候審期間,松桃縣教育局起訴鬆閩公司要求解除BOT協議,返還特許經營權,移交相關設施設備等。
理由是:鬆閩公司拒不履行合同義務,嚴重違反合同約定,而且客觀上也無力履行。
這個案子有吳春生等12個第三人,爲了取得特許經營權,他們投資超過千萬。
早在2021年7月,松桃縣教育局發出整改通知,要求鬆閩公司清理二級承包商。
清理得要錢啊,翁祖文找到了吳春生等11人,雙方約定:吳春生一方出800萬補償二級承包商800萬,剩餘特許經營期限12年,由鬆閩公司和吳春生等人合作經營。
簽約後,吳春生等人支付了800萬,重新裝修食堂和超市、購置新設備,又花了將近400萬。
2024年11月14日,鬆桃法院立案受理了教育局與鬆閩公司合同糾紛案。這個案子跟吳春生等人有重大利益關係,他們被列爲第三人,也得到了通知。
蹊蹺的是,一個月後,這些第三人突然得知,這個案子已經調解結案了。《調解書》的主要內容是,解除BOT協議,返還特許經營權。
教育局收回特許經營權,意味着吳春生等人投入的1200萬打了水漂,這明顯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法院說,這不損害他們的利益。
後來得知,正在銅仁監獄服刑的翁祖文也是被迫簽署調解書。
但不管怎麼說,政府接收的步伐提速了。
學校食堂食品經營許可證被註銷。
松桃縣教育局工作人員、公證處人員,對食堂貼封條。
兩天後,松桃縣法院工作人員到學校食堂外,宣讀先予執行的《民事裁定書》,將工作人員清出,食堂上鎖。
第二天開始,銅仁市碧江區漢豐食府餐飲文化有限責任公司進入鬆桃民族中學食堂,進行運營。
至此,松桃縣教育局提前10年成功收回了特許經營權,給了一家公司。真正的投資人,一個在監獄服刑,另12個傾家蕩產,求助無門。
2025年2月,吳春生等人向松桃縣法院起訴松桃縣教育局、鬆閩公司,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要求撤銷《民事調解書》。
按照開庭通知,4月18日,這個案子將在銅仁監獄開庭。
他們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