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搭公務車喬事!蔡清祥澄清都在立院 黃國昌將偕同檢舉人提交事證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記者潘俊宏/攝影

針對法務部前部長蔡清祥駁斥「搭公務車陪好友喬私人訴訟」,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下午表示,檢舉人提供的資料非常完備,蔡清祥爲其友人與聯合再生喬子公司紛爭,判賠6238萬元後達成和解撤回上訴,建請檢察官儘速依法偵辦,自己後續也將偕同檢舉人作證。

黃國昌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指控,2021年9月17日上班時間,蔡清祥搭乘公務車陪好友喬私人訴訟,要求法務部一週內完成調查。蔡清祥隨後發佈聲明稿澄清,經過確認當天是立法院會,自己整天都在立法院備詢,「這間公司位於何處毫無所悉,更不可能利用公務車親赴該公司」。

黃國昌迴應,此案檢舉人提供的資料非常完備,蔡清祥爲其友人華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方董」和聯合再生董事長洪傳獻喬子公司「中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紛爭,2021年5月判賠6238萬元支給赴契約價金案件,而蔡清祥在同年9月爲其赴聯合再生喬事後達成和解,撤回上訴。

黃國昌說,建請檢察官儘速依法偵辦,後續也將配合偵辦、偕同檢舉人作證,爲了避免不當外力干擾證人的情事發生,因此完整事證將在偵查中提交,俾利保護檢舉人之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