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可禁止中國公民「購買房地產」 美上訴法院:非歧視

▲美國佛州坦帕(Tampa)市中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綜合報導

美國上訴法院4日裁定,佛州可以執行一項限制中國公民購買土地及房地產的爭議法案,同時駁回民權團體指控該法「歧視亞裔」的訴訟主張。

《路透社》等外媒報導,美國第11巡迴上訴法院以「2比1」票數通過裁定,可能鼓勵其他州仿效所謂的「外國人土地法」(alien land laws)。一個世紀之前,此類法律一度相當普遍,但後來逐漸廢止。目前則有30多州通過或提出限制外國人持有不動產的法案。

佛州這項法案2023年由共和黨州長迪尚特(Ron DeSantis)簽署,禁止「居住在中國」且非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的個人購買佛州土地及房地產,但允許非觀光簽證持有人及獲得政治庇護者,購買一筆距軍事設施至少8公里外,且面積不超過2英畝的住宅用地。

第11巡迴上訴法院4日認定,由美國民權聯盟(ACLU)代理的4名中國公民原告已在佛州居住多年,因此不具備起訴資格。法院同時駁回另一項指控,該指控宣稱要求中國公民向州政府登記名下房產的法律條文,與聯邦外資投資法互相沖突,而且是出自於針對亞裔及中國人的種族偏見。

迪尚特2023年簽署法案時表示,這將有助於保護美國人免受「中國共產黨影響力」的滲透。法官勒克(Robert Luck)4日也在判決書中強調,「國家、個人、土地與糧食安全考量促成了這項法律的制定」。

不過,民主黨籍法官威爾森(Charles Wilson)抱持反對意見。民權聯盟律師高斯基(Ashley Gorski)也說,「儘管今天的裁定令人失望,我們將繼續對抗這種基於國籍與族裔、公然針對移民的歧視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