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五口曾盼「別再有無辜人受害」 檢對詐騙求重刑:姑息恐引惡養亂
臺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投資詐騙集體走上絕路,臺中地檢署查出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人1536萬。檢方更揭露,王家生前留下文字呼喊「不要再有無辜人受害」,檢方直言,面對詐騙,量刑不應過輕否則恐「引惡、養亂」,對李求處15年以上徒刑。
中檢查出,李女(49歲)向王家五口、7名被害人以「團購投資」、「黃金詐騙」等詐術,詐得1536萬5003元。王家人後拒絕繼續投錢,李就以違約金等名目強索530萬元,還不斷傳訊恐嚇,逼的王家五口走上絕路。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寫下,當「詐騙」在現代儼然成爲一門「行業」,充斥社會角落、橫行各領域,反映資本主義社會中,金錢慾望凌駕法律之上。唯有執掌審判權柄者,能透過量刑匡正傾頹的價值觀,昭示國家公權力嚴厲訴追詐欺犯罪的決心,也彌補被害人傷痛。
檢察官表示,當豐原王家人找不到存在的意義走上絕路,當李女無視生命逝去,仍不斷編造謊言試圖卸責,量刑更成爲重要指引,讓當事人感到法律的莊嚴與溫度。
檢察官說,或許,司法審判並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萬靈丹,但在重大個案中,司法審判揭示的指 引,至少是一帖止痛劑與防腐劑,否則若過於「宅心仁 厚」、「流於姑息」,終究會「引惡、養亂」,並「轉開閭閰忍戾之風。」
檢察官直言,誠如豐原王家人留下文字所呼喊「希望我們家的狀況,可以不再讓他們傷害其他無辜的人」。因此,量刑除了教化功能,更在避免「引惡、養亂」。
因此檢方綜合李女犯行、態度,造成後果等,向法院求處15年以上徒刑,以求事理之平,並維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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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團長」李女,痛斥她施壓逼迫才釀王家五口喪命,求處15年以上徒刑,以還死者公道。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