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5口遭詐命案 李嫌求刑15年 遭譏人命太廉價

臺中豐原王男(下,綠衣者)與妻子(右)女兒(藍衣者)捲入黃金投資詐騙,曾向市議員謝志忠(左)求助。記者黃仲裕/翻攝

臺中豐原王家五口陷入黃金投資詐騙,七月初全家集體走上絕路,五條人命震驚社會。檢方追查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五口與另七名被害人共一五三六萬元,見王家想退出投資,竟以虛構合約逼迫強索五百萬元違約金釀悲劇。檢方昨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女,向法院具體求處十五年以上徒刑。

檢察官直言,面對詐騙,量刑不應過輕,否則恐「引惡養亂」難遏止。

全案昨移審法院後,臺中地院裁定李女收押。牽線王家長女認識李團長的張姓美容師、四名當舖業者,涉犯詐欺、重利等罪嫌,檢方另案偵辦中。

王家女婿昨透過民代以簡訊表示:「只要她(李女)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就好。」法界多認爲檢方對嫌犯起訴求處重刑,但輿論認爲,相較五條人命實在太廉價。

王家生前曾求助臺中市議員謝志忠,謝昨表示,主嫌以「養套殺」的假投資真詐騙模式,加上高利貸跟暴力討債,希望司法重判,「最好關到死、不要出來危害社會」。

中檢指出,主嫌李女生意失敗欠下鉅額債務,二○二四年六月透過張姓美容師牽線認識王家長女,向王女佯稱經營「網路團購」,要投資人先繳五十萬至一百萬元不等會費,加入後每月可獲本金一成利潤,且保證還本。

李女另以「變賣黃金賺取利潤」話術,要投資人刷卡買一兩約十萬元黃金,並將黃金交付給李女,就能獲取四千至一萬元利潤,李女承諾幫付刷卡費;據調查,投資人看似零成本還能獲利,實際上李女一再拖延繳卡費、支付利潤,還將黃金變賣還債。

檢方統計李女用雙重手法詐騙王家五口共七五二萬,連同另七名被害人,共詐得一五三六萬元;王家六月想退出,李以虛構的合約恫嚇其違約,並強索五三○萬元違約金,逼得王父將房子設定抵押借款,所得一七六萬元遭李全部拿走,直到七月二日,王家不堪精神壓力、催債逼迫全家走上絕路。

檢方訊時,李女否認詐欺,辯稱「都是他們主動來找我加入投資」,款項都有拿去經營網購、轉投資,還稱「我這樣的做法沒有錯」。多名被害人說,李女遊說稱不用成本就能等着分潤,但今年起李女一再拖延付利潤,擔心愈陷愈深才退出。

檢方發現,李女近二年幾無申報所得、無實際投資管道,任意挪用被害人資金,支付她應允其他前期投資人保證獲利的金額,根本就是「龐氏騙局」手段,因後金補不上前金才爆發。

檢方認爲,李女手段惡劣、惡性重大,以恐嚇、施壓逼迫釀王家五口喪命,嚴重震撼社會,且她犯後否認,甚至試圖影響證人、妨礙偵查,依銀行法非法吸金、詐欺,恐嚇等罪嫌起訴她,求刑十五年以上徒刑。

檢察官揭露王家長女留下「我們笨、被騙」的文字,但認爲本案肇因並非被害人的笨,而應歸咎李女之「惡」,李女以深情厚貌之態接近王家,卻用詐騙、恫嚇,終陷王家於絕路。

小檔案/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爲非法金融詐騙,國內多稱爲老鼠會,源自一九一九年美國的義大利移民查爾斯.龐氏所策畫的投資詐騙案,以高報酬投資商品吸引投資人,其實是吸收新投資人資金,用來支付前期加入投資人的報酬,一旦缺乏新的投資人和資金,或過多人加入,後金補不上前金,騙局就會敗露,投資人也血本無歸。(曾健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