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馬國際控制權變更在即 再推大股東業績補償方案上會
證券時報記者 張一帆
在控制權可能發生變化的背景下,6月29日,飛馬國際(002210)宣佈計劃將《關於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原封不動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這份業績承諾由飛馬國際現在的大股東作出,涉及補償金額超4億元,在上個月底剛被股東大會否決。
據飛馬國際方面介紹,《關於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此前未獲通過,公司董事會認真研究並重新審閱上述議案內容,認爲上述議案有助於公司督促重整投資人嚴格按照所作承諾及時向公司補足業績承諾差額,有利於保障和維護公司與中小股東的利益,於是再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這則《關於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涉及金額達4.37億元,作出業績承諾的是飛馬國際目前的大股東新增鼎。新增鼎從屬新希望投資集團,實際控制人是劉永好。值得注意的是,飛馬國際重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關於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不涉及對原議案的補充、調整。
回顧新增鼎以參與重整的方式控股飛馬國際的經歷,當時重整投資人新增鼎承諾,2022年、2023年、2024年歸屬於飛馬國際所有者的淨利潤合計不低於5.7億元。若未達到前述標準,新增鼎將在2024年年度報告公佈後3個月內,向飛馬國際以現金或其他證監會認可的方式予以補足。
然而3年過去,飛馬國際累計實現歸母淨利潤僅1.33億元,觸發業績差額補足義務。《關於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介紹,經飛馬國際與新增鼎確認,新增鼎應向飛馬國際補足業績承諾差額爲4.37億元。新增鼎也在議案中表示,將嚴格遵守所作出的承諾,在飛馬國際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後3個月內向公司補足業績承諾差額。
這則本應利好中小股東,且經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即可實施的業績補償方案,卻成爲飛馬國際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多個議案當中,唯一未獲通過的議案。
在新增鼎迴避該議案表決的前提下,該議案表決同意4827萬股,佔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8%;反對6154萬股,佔出席本次股東會中小股東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5.9%,導致表決未通過。合計來看,參與該議案表決的股東股份數量合計僅佔飛馬國際總股本的約4%。
對於此次議案未通過的原因,投資者社區中的股民衆說紛紜、莫衷一是,飛馬國際相關負責人在迴應媒體時也模糊表示,在與投反對票的股東進行聯繫,瞭解他們的想法。
值得注意的是,如今又有新的變量出現在飛馬國際身上——公司實際控制人或將發生變更。飛馬國際6月23日公告,新希望投資集團與漳州高新區高鑫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投資方”)等簽訂投資意向協議,約定投資方對新增鼎或公司進行投資,確保最終投資方持有新增鼎不少於66.89%的股權。投資方爲漳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局旗下企業,總持股比例約超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