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追逐無辜遭撞!40歲2寶爸慘變獨腳男 嘆:未曾接到對方關心

記者遊瓊華、莊智勝/雲林報導

雲林縣虎尾鎮林森路113年9月14日發生一起重大車禍,2部自小客因債務糾紛當街展開競逐,車輛因此失控衝撞進路旁一家連鎖藥局,波及數名停等紅燈的無辜民衆,其中40歲的陳姓男子傷勢嚴重,送醫搶救後左膝以下截肢。陳男透露,當時他正要去接2個國小的孩子放學,還沒接到小孩就被撞,至今心裡仍有陰影;當聽聞5名惡煞被起訴、並求刑7年,陳男感嘆,「我覺得我的腳不值得7年吧,我的生活全被打亂了!」

▲陳男遭撞後左腳受到重創,膝蓋以下截肢,目前只能靠着義肢生活。(圖/記者遊瓊華翻攝)

檢方調查,林男(25歲)、張男(24歲)、曾男(21歲)當天下午5時許,受友人「阿姐」委託,前往林森路二段某檳榔攤,與廖男(30歲)商談債務問題。協商破裂後,廖男即由陳男(31歲)駕駛自小客車載其離去,林男等三人見狀後,遂駕車尾隨並展開追逐。

5名男子分乘2車,均明知在一般道路上高速競駛、追逐及敲打他車等行爲,極可能導致交通事故,並危害行人及店家安全,亦能預見此類行爲可能造成死傷後果,卻仍於人車川流不息之林森路上高速追逐。

追逐過程中,張男持球棒伸出車窗敲擊陳男所駕車輛之右後照鏡,廖男見狀後,唆使陳男駕駛以車輛反撞對方車輛,導致兩車瞬間失控,衝撞至一家連鎖藥局,波及多位於忠孝路口等候紅燈之無辜民衆,造成6人輕重傷,其中陳姓騎士腳踝嚴重損傷,送醫搶救後小腿以下仍慘遭截肢,警方現場查扣球棒2支。

雲林地檢署指出,林男等人僅因私人債務糾紛,即在人車頻繁之市區道路從事追逐及碰撞行爲,導致無辜民衆受傷,甚至造成重傷害,行徑惡劣,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該案檢察官將5人依法起訴,並向雲林地方法院具體求刑,請求至少量處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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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因債務糾紛在街頭飛車競逐,波及多名機車騎士。(圖/記者遊瓊華翻攝)

陳男受訪時表示,就算起訴、檢方求刑7年,也要能夠確實判決、服刑,「我覺得我的腳,不值得7年吧,我原本是很正常的人,現在生活全被打亂了,但他們都四肢健全,只要服個刑就沒事了,這並不公平。」

陳男說,當天是騎車準備要到國小接2個就讀小學三年級的雙胞胎兒子放學,還好還沒接到孩子,不然就是父子3人一起被撞。談到截肢後的生活,陳男感嘆,從案發至今未曾接到對方的關心,也完全沒來協商賠償事宜,人根本聯繫不上,「我車禍後一直在療傷階段,我截肢,受傷滿嚴重的,沒辦法處理後續。」

陳男表示,自己花了大概半年的時間,好不容易纔稍微適應義肢一些,「但是低潮還是沒有走過去,心裡仍然有陰影,只能儘量去改變自己的生活」,後續也將聽從律師建議,以刑事附帶民事去求償,盼能得到應有的賠償。

▼陳男一家原本和樂融融,未料一場車禍竟害他生活全被打亂。(圖/記者遊瓊華翻攝)